边缘冰点 07-12-19 12:26
每日灵异--陈晶晶受害照片惨不忍睹(心脏承受能力低者不得入内)
陈晶晶,女,现年21岁,大专毕业家住安康市汉滨区高井五队,2006年3月份,被临时聘用到安康市电信公司,在营业厅负责业务受理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一位和我同时被聘用到电信局的男青年名叫蔡超,25岁家住汉滨区解放路园东小区39号楼一楼三号,在工作交往中,对他有较好印象,他约我到他们家去了几次,他母亲对我说:“蔡超脾气不好,你不要和他来往”我发现蔡超有时和他母亲对吵对闹,脾气确实太暴,就听了他母亲的话,提出和他终止来往,2006年 5月14号晚11点钟蔡超约他的朋友钱广、p.li三人到我家闹事,我爸爸要报警,他不让报(我父母不认识他),我爸爸劝了他两个多小时,他们才从我家走了,过了一会他就打电话扬言要杀了我们全家。
5月15日中午约10点多我在电信正在上班,突然蔡超出现到背后,他说有几句话说完就走,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刚起身离开柜台,他一把紧紧抓住我的膀子,避过保安,挟持着我急速走出大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把我拉上出租车,很凶恶地说:“不许说话”随后把我拉到他家,一进门就开始反锁门,把屋子里窗帘全都拉上,我拿起电话正准备拨号,他抢着把电话线拔掉,把我拉到他的屋子,先把我的手机抢过过关机,甩在地上,然后把他身上背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有一把菜刀,一把长的尖刀,一个铁锤,一捆绳子,一卷宽胶带,他让我脱衣裳,我不脱,他就将我的衣裳全撕烂,并且拿绳子把我按在地上捆住,把袜子塞到嘴里,用胶带封住我的嘴,他拿矿泉水瓶子往下身里面使劲塞,塞不进去,他又换成酒瓶子,使劲往进塞,吼道:“夹紧不准松”,然后他拿尖刀在我左大腿划了两刀,还割一块肉出来,刀口很深,已见骨头,血哗哗直往出冒,他说:“见到血就心顺,好畅快”,然后又在右大腿挖了个洞,在周围划无数条血口,又拿刀在左胸口划了几刀,用刀尖把两个乳头都刺破,然后用烟头将乳头、乳房、胸前、小腹烧烫伤,之后他说:“要烧一锅开水给我洗澡”,他把水烧上,过来还是用刀把我胳膊,大腿多处划伤,随后他拿锤子把我左脚第四个指头砸断,脚指根部充满於血,他还说:“要把我腿砸断”,砸了几下的时候,水烧开了,他端进来一锅开水,用缸子把水舀出来,在我身上来回浇,马上红了,起了很多水泡,由于太痛,酒瓶子掉了,他就打我的脸,并在身上乱踩,又舀来四、五缸子开水浇在我身上.
最后,他还把大腿掰开,用开水从小腹一直浇到屁股,马上红了,起很多水泡,他把胶布撕开,让我说话,我问:“你是不是非要弄死我”,他说:“是的”,然后又说:“我把你杀死之后,我也不会活,因为我不想坐牢,所以我会自杀”,我说:“求求你放我一命吧”,他说:“不可能”,他又说:“不玩了,该送你上路了”。于是,他把我抓起来靠到床边,他说:“不许出声”我要给我兄弟打电话,于是他拨通了他朋友钱广(汉滨区组织部工作)的电话,因为他电话声音比较大,屋子里比较安静,所以我能听到对方的讲话,他说: “我杀人了”开始钱广不相信,后来他说:“我真的杀人了”,钱广让他去自首,他说他不想坐牢,钱广说: “我可以帮你”他说:“你是区go-vern-ment的能帮我啥忙”,钱广说:“还有邱芳,邱芳也可以帮你”,他说:“我知道,邱芳可以帮我少判个三、五年,但是我不想坐牢”,钱广说:“你赶快跑”,他说:“我不想坐牢”,他把电话挂了。然后,他说:“咱们该庆贺一下,再送你上路”他拿了一瓶白酒,倒进缸子里,往我嘴里灌,灌完他就用那把长尖刀,猛地向我刺来,顿时我倒在地上,啥也不知道了。
等我苏醒过来时,病床边坐着公共安全专家局刑警队的叔叔,我才知道我躺在了安康市中心医院监护室的病床上,我全身插满了许多管子,是中心医院胸外科的全体医护人员把我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但我高烧39度多,一直不退,每天拉肚子二十几次,医生说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在医生的多次建议转院的情况下,5 月29 日我爸把我从安康市中心医院转到西安市唐都医院胸外(一)科治疗,听这里的教授医生讲,我的胸腔内感染很严重,血项已达三万多,特别是胰腺管已被刀刺断,一直在漏液,病情极度严重,为了救我的命,爸爸妈妈向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钱,并把他们的工资卡抵押给银行贷款,药费已花十万余元,爸爸妈妈现已拉借无门,走投无路了,我已到了只能等死的地步了,真的,我才20岁,不想死呀,她为什么那么对我啊?
[size=3] 安康蔡超杀人案一审判决[/size] :令社会各界震惊的安康蔡超杀人案一审判决后,被害人晶晶不服一审法院的部分判决,昨日上午,晶晶通过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上诉。
2006年5月15日,因晶晶提出分手,蔡超遂产生报复恶念。蔡超买来水果刀、菜刀、榔头、绳子、透明胶带等物,于当日上午10时许,将上班的晶晶强行拉回家中,扒光衣服捆住手脚、胶带封嘴,用烟头、开水、刀子对晶晶的胸、腹、腿进行人身摧残,用水果刀向晶晶胸、腹部连刺三刀后,蔡超又向自己胸部连刺两刀。晶晶肝、脾、胰、胃等器官破裂重伤,经数月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2007年1月12日,安康中院判处被告人蔡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免除被告人蔡超赔偿被害人静静各项经济损失。
对于安康中院一审判决中,免除被告人蔡超赔偿被害人晶晶各项经济损失一项,上诉人晶晶表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晶晶认为,蔡超采用卑鄙残忍的犯罪手段,给其人身及精神上造成极其严重的摧残,仅治疗费用就高达21万余元,今后还需要长期治疗维持生命,家庭目前举债度日
受害者在医院的照片!
**** Hidden Message *****
微笑的鱼 07-12-19 12:30
现在社会的这一伙人难道就这麽丧心病狂麽?*-014
风寒雨 07-12-19 12:34
../.....这还是人吗?这样的人会收到这个十倍的惩罚的!
sdjiangchuge 07-12-19 12:52
000000000000000000
未知的世界 07-12-19 13:04
标准的心理变态……
我对判决很是不满……死就能偿还所做的一切么?
kelezzz100 07-12-19 14:33
怎么说呢!死太便宜他了!
白玉狐 07-12-19 16:39
很正常,人人心理都有阴暗的一面,我喜欢独自旅行,有一次我跑到大庆的时候就想如果我在晚上的时候在黑黑的胡同里随机的杀死经过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然后坐晚上的火车旅行的下一站,以后再也不来这个城市是个不错的主意,哈哈 我究竟有没有杀人呢??你们猜啊
michael_bian 07-12-20 09:38
**** 本内容跟帖回复才可浏览 *****
北漂蜥蜴 07-12-20 12:49
先看看再说吧。。。。。。。。。。。。。。。。。。。。。。。。
北漂蜥蜴 07-12-20 13:01
回复 #10 michael_bian 的帖子
严重的心理变态。。。。。。。。。。。。。。
jswsi 07-12-20 16:09
图片想看看!!!!!!!!!!!!!!!!!!!!!!
qianrong7971 07-12-20 17:57
*-009 *-009 *-009
递葛猫 07-12-20 20:51
*-013 *-013 *-013 我不敢看,让老郑替我看!
wucathy_11 07-12-21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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