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人士 7-25 13:54
赵薇--被列为反面教材“中国李成延”何以得逍遥
赵薇--被列为反面教材“中国李成延”何以得逍遥
拍摄“慰安妇写真”而成为韩国人公敌的女艺人李成延于17日向幸存慰安妇跪地谢罪。截至目前,李成延的谢罪并未被幸存老人和韩国民众所接受。有韩国媒体和圈内人士提出,按照目前的事态发展,李成延的艺术生涯将就此结束。
据媒体报道,曾卷入同类事件的中国女艺人赵薇在韩国也受到封杀,韩国所有喜爱赵薇的追星族们为其建立的网站一律取消,赵薇已成为“韩国民众最讨厌的中国明星”,韩国的各个学校还将李成延、赵薇作为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反面教材,还爆出《还珠格格》第一部令很多小孩模仿丧命的新闻。
而在韩国居住的中国人,也因赵薇事件面临较大压力,他们一直认为赵薇已成为中国的耻辱.据悉,现在韩国的各个学校已经将李成延,赵薇成为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反面教材.
然而,在“军旗装事件”的发生地,在被伤害了的中国人眼里,赵薇还都活得逍遥自在,走在星光大道上,赚取着大把的眼球和大把的钱财,竟然还能出演新上映的《赤壁》,真是让人费解!!
有人提出:明星打人我们或许可以宽容,明星性丑闻或许我们也可以宽容,但如果一个明星犯了原则性的错误——比如触犯了国家法律、伤害了民族感情甚至涉及到政治问题,我们依旧宽容他们是否丧失了原则?赵薇此类犯了原则性错误的明星在中国依旧星光灿烂,与韩国人相比,中国媒体是否过于健忘?中国百姓是否过于宽容?
2001年9月 某报有读者投诉,在《时装》杂志2001年第9期赵薇赫然披着一块“旭日”方巾的仿制品!事隔3个月后,重庆某报又接到读者投诉,此事开始浮出水面。当时忙于拍戏的赵薇对此事没作回应。
2001年12月4日 赵薇就“身穿日本军旗装”一事发表了5点声明,但并未平息整个事件,反而在网络和广大读者、影迷中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和批评。
2001年12月5日 部分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也代表尚健在的1000多名幸存者联名给赵薇发出了一封公开信,市民并对此事表示“愤怒”,要《时装》及赵薇“下课”。
2001年12月10日 赵薇就“日本军旗装事件”通过网络发表公开致歉信,就“军旗装”事件向大家表示道歉。
2001年12月28日 在长沙演出的赵薇遭遇一名青年男子的突袭,该男子冲上舞台撞倒赵薇,并向其泼大粪。
2002年3月10日 赵薇“军旗装”事件在湖北新出版的《公民道德建设读本》中被列为反面案例。
到目前为止,韩国各大网站和媒体都在纷纷责难李成延出卖韩国悲惨历史、为自己赚取个人利益的行为,网民们掀起了“在演艺圈里驱逐李成延”的活动。李成延的个人网站已经空无一人,以前的会员们公开表示,不愿意成为让人感到厌恶的演员的会员,运营该网站的版主已经公开表态,不再担任这个职务,并表示对李成延失望。李成延曾经当选为韩国小姐,一些网民还要求在韩国小姐名单当中除去李成延的名字,并要求李成延永远不得出国。2月19日下午,策划公司公开烧毁了所有的影像资料,出道12年的李成延的演艺生涯基本宣告结束。
与李成延面临过同样尴尬事件的是中国内地艺人赵薇。2001年夏天,“小燕子”赵薇飞往曼哈顿,为《时装》杂志拍摄春夏服装宣传图片,《时装》杂志2001年第9期刊载出了这组照片。在其中一张照片上,赵薇身穿印有日本军旗图样的服装。
这件军旗装上白底红图,图案的四边写有“卫生、和平、繁荣、幸福”等字样。有关人士指出:军旗装其实是在为日本军妓制度张目,“卫生”和“幸福”是日寇当年对日军在慰安妇问题上的宣传,“和平”与“繁荣”则是与日军当年军事扩张时“共存”、“共荣”骗局的翻版。这次事件被称为“军旗装事件”,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然而,这个触犯了国家法律或是伤害了民族感情的中国艺人,并没有象韩国艺人李成延一样,在民众的反对下结束自己的艺术生涯,甚至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风头越来越劲。
“军旗装事件”后,赵薇一连拍摄了《少林足球》、《绿茶》、《玉观音》等等让人耳熟能详的电影,媒体将赵薇列为“四小花旦”,还在刚刚出炉的“福布斯名人榜”前几名中,竟然还在出演新上映的《赤壁》,真是让人费解!!
“军旗装事件”发生时,媒体和舆论曾义愤填膺,甚至一度表态要封杀赵薇。然而,不长的一段时间后,媒体就把这一切完全忘记,继续投身于大肆吹捧的报道。北京广播学院一位研究生提出:“中国的媒体一贯如此,有事说事,事情过去了之后还是炒作。”难道中国媒体就如此健忘?
在网络论坛上,网友提出:一样是演艺界人士,赵薇拍完“日本军旗照”能依然星光灿烂,而李成延却面临封杀。中国的媒体应该好好反省了!
“如果我们的媒体或者我们的所谓‘娱记’还有一些新闻道德,那么经历了类似‘军旗装事件’的赵薇,还能那么堂而皇之地在舞台、荧屏折腾吗?不是不允许犯错误,关键是对待错误的态度。赵薇有责任,媒体、‘娱记’更对此有责任。为了读者的眼球,任何新闻难道都可以恶炒吗?同时,我也对‘忘性’太大的许多善良的人们感到不解。”一位网友在某门户网站上留言。
“讨伐他们的是媒体,再次捧红他们的还是媒体,红脸也唱,黑脸也唱,中国的媒体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中国的媒体是否应该反思?”某知名网站一位编辑指出,因为媒体的“健忘”而引得舆论“健忘”,最终导致民众和社会“健忘”。
某社会学者提出,中国的媒体还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每个媒体都是单独操作,没有民族个性在里面。中国媒体的市场化操作,加上包容性很大的文化氛围,再加上缺乏民族个性,就意味着中国的媒体不可能形成一个方向,集体封杀某个个人。宽容无度让“中国李成延”逍遥自在.
在责难媒体的同时,网友还提出:要承担责任的不只是这些当事人和媒体,中国人要集体反思,缺少民族自尊感的不仅仅是那些演员,更多的是那些“追星族”和少许普通民众,以及他们所创造出的“无比宽容”的环境。
“韩国民众的情绪火山爆发般的,对当事者‘穷追猛打’,不依不饶,甚至要他们切腹谢罪。相比之下,我们就太‘克制’了。也正是这种‘克制’,才令类似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如果能象韩国人对待对‘慰安妇裸照’事件一样态度决绝,还会有后来的日本人集体来华嫖娼事件吗?”在千龙网的论坛上,一位网友提出。
“娱乐圈很复杂,艺人打人、骂人、性丑闻……但宽容一点说,这些事情是他们个人的事情,既没有触犯法律,又没有涉及民族问题,我们可以愤怒,但并不能将他们封杀。然而艺人的行为一旦触犯了法律,或者涉及到民族问题,已经突破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时,中国人还应该如此轻易地饶恕他们吗?宽容在这些情况下被屡屡使用,是否成为了滥用?中国人应该集体反思!”南三环某报社编辑宗小姐说。
“韩国人都封杀赵薇了,在我们国家,赵薇居然还活跃在大小荧屏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兰州大学新闻系的张先生说。
“关于中国民众的过分宽容,这里面有着民族性格的原因。韩国是一个很刚硬的民族,而中华民族则包容性太强,它愿意给任何的行为方式以不同的解释,不管这种行为方式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者提出,鲁迅有一篇文章叫《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其中提到要“痛打落水狗”,对于犯了原则性错误的艺人来说,就是要象鲁迅说的那样,“痛打落水狗”。
“比如说赵薇,我认为如此原则性的错误怎么能够轻易宽容?如此轻易的宽容只能说明中国人对于历史的遗忘。如果以封杀赵薇、结束她的艺术生命为代价,能够唤起民众的觉醒,唤起他们对历史的记忆,我觉得是值得的。”这位社会学者说。
这位社会学者还提出,宽容是一种美德,但应宽容有度。对于原则性的错误,比如当一个艺人触犯了国家法律、伤害了民族感情、涉及了政治问题时,我们就不能滥用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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