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毒品、麻醉剂、某些医药物品、军火弹药、烟花、爆竹、战略物资、纺织品、动植物、濒危物种、野味及家禽的进口实施法律管制,这些物品必须先获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许可证,方能输入。
旅客尚未领有许可证而携带任何上述物品入境,将会遭受检控。海关缉毒犬亦会在所有边境管制站及机场执行缉毒任务。违反危险药物条例规定可能被罚款港币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
毒品/麻醉剂
鸦片、吗啡、海洛英(俗称白粉)、大麻、古柯碱(俗称可卡因)美沙酮及其他麻醉镇痛剂。
精神科药物
安眠酮(俗称忽得)、安菲他命类(俗称大力丸、摇头丸、狂喜等)、苯二氮酢(俗称绿豆仔、罗氏五号、罗氏十号、十字架、睡觉帮、安定片、蓝精灵等)、速可眠(俗称莉莉四十),以及其他兴奋剂、安眠剂、镇定剂及镇静剂。
抗生素
红霉素、盘尼西林、四环素及其他抗生素。
军火弹药/武器
基本上,香港严禁藏有任何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旅客尚未获正式许可而试行携带武器,枪械或弹药入境,将遭严惩究治。一切弹药、军火及武器,均在严禁之列。虽然输入[仿制枪械]毋须领有许可证,但藏有此等物品则属违法。
注:“枪械”指任何火器,电击器械、刺激性化学喷雾器,例如[Mace](一种伤害性压缩液态毒气)、鱼叉或鱼枪,和可发射任何射弹、子弹或投射物,而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气枪。
“武器”包括弹簧刀、以重力控制的刀(重力刀)、以重力控制的节棍、铁莲花、中国式飞镖、中国式铁制武器及弹簧控制的铁棍等。
动植物
没有渔农自然护理署所发的进口许可证或牌照而将动物、雀鸟、爬虫、植物、所有濒危物种、除害剂、植物病虫及土壤输入香港,均属违法。如进口供食用牲畜,必须向食物环境卫生署申请入口许可证;如进口供食用家禽,必须领有动物卫生证书。但切花及割下的蔬菜,以及由转运动物、雀鸟或爬虫途经香港,亦须领取有效的特别许可证。寄运这些动物时,除须填报载货清单外,并须以板条箱装好及妥为照顾,以确保运送合乎人道。
进口的猫狗,须在香港接受隔离检疫。由一些国家进口的猫狗,最长检疫期可达四个月。
濒危物种
濒绝种动植物,不论活生或死亡,或这些生物的部份及制成品,如标本,毛皮,角,肉,药物,象牙雕刻品及皮草等,均受法律管制。
以下为一些濒危物种的例子:
动物:猴子、大象、野生猫科动物(老虎、豹、山猫等)、犀牛、熊、河马、赛加羚羊、麝香鹿、穿山甲、海龟、鳄鱼、巨蜥、娃娃鱼、龙吐珠鱼、鹰、猫头鹰、鹦鹉、石珊瑚及若干蝴蝶等。
植物:野生美国人参、兰花、仙人掌、猪笼草及沉香等品种。
药物:含有或声称含有犀牛或老虎成份的药物。
野味、肉类及家禽
凡携带任何肉类及家禽入境而未领有来源地官方签发的卫生证明书者,或输入任何野味(例如:鹿肉、鳄鱼肉)而未有卫生医官的批准者,即属违法。携带狗肉或猫肉及无烟烟草产品入境,亦是违法。违例者除会被检控社,其物品亦会遭当局毁灭。
烟花或爆炸品
根据危险品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如无牌照藏有烟花、爆竹、火药口急纸、圣诞炮、烟火或其他爆炸品,均属违法;未领牌照而藏有危险品者,一经发现,即会被起诉,检获的危险品亦予以没收。
冒牌及侵犯版权物品
根据有关法例,进口冒牌货物如手表、手袋、衣物及侵犯版权物品如书、电脑软件、影碟、雷射唱片等均属违法,一经发现,有可能被起诉,检获的物品,亦予以没收。
必须申报的物品
除上述各项外,还有一些是旅客必须向海关人员申报的物品,这些物品包括酒类、烟丝、香烟、雪茄、甲醇酒类及作商业用途的货品。
应课税品
旅客可免税携带下列数量的应课税品供其本人自用:
访港旅客
(一)一公升葡萄酒或烈酒;
(二)二百枝香烟或五十枝雪茄或二百五十克烟丝。
本港居民(持有香港身份证者)
(一)一公升无气葡萄酒;
(二)一百枝香烟或二十五枝雪茄或一百二十五克烟丝。
离港不足24小时的本港居民及年龄不足十八岁的人士,入境时概不获烟酒免税优惠。
豁免报关私人物品
获豁免报关的私人物品类别主要如下:
并非作贸易或商业用途的旅客私人行李;
价值四千元以下的邮包;
收受人无须付款的私人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