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习惯性的辱骂李银河,可以先看看她到底在做什么事情,基于什么样的现实,这些事情在全世界是怎么样的。
  
  中国著名性学专家李银河,曾經兩次试图向人大提交同性婚姻立法,但由于收集不到足够的签名而失败。2006年李銀河又向政协提案。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表示,同性婚姻在中国仍太超前。
  
  据信,李银河教授的努力正在继续,但她也说过“也许两年内不会再提出,要看具体情况吧。”
  
  
  李银河所做的事,在全世界是什么样的意义和状态呢?
  
  同性婚姻在全世界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有4个国家已经具备完全意义上的同性婚姻:
  
  荷兰(2001):
  同性婚姻是传统婚姻的一部分,享受全部的名义和权力,世界第一例同性婚姻诞生于荷兰(两位男性);
  
  比利时(2003年):
  除收养子女外,享受全部的名义和权力;
  
  西班牙(2005年):
  享受全部的名义和权力,世界第一例同性军婚诞生于西班牙(两位男性空军);
  
  加拿大(2005年)
  享受全部的名义和权力
  
  以上的意义在于,同性婚姻得到了完全的法律认可,婚后双方的法定关系为“配偶”,所有公众机构和个人不得否定其名义和权力,包括教堂证婚,子女收养,配偶保障,遗产继承等。
  
  除此以上国家外,还有多个国家给予“同性伴侣”或“民事结合”等类似婚姻权力。在此,双方的法定关系一般为“伴侣”,不享有婚姻的法定名义,享受部分或全部婚姻的法定权力,包括:
  
  丹麦(1989年):同性结合
  
  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瑞士(2000年):同性结合,赋予大部分家庭权力。瑞典允许子女收养;
  
  新西兰(2004年):民事结合,几乎等同传统家庭的权力
  
  英国(2005年):民事结合,完全等同传统家庭的权力
  
  南非(2006年):民事结合,几乎等同传统家庭的权力
  
  捷克(2006年):同性伴侣,完全等同传统家庭权利
  
  意大利,德国,美国等众多国家对此问题正在讨论中。
  
  
  美国:
  美国国内存在巨大的反对同性婚姻的势力。虽美国宪法不禁止同性婚姻,但克林顿1996年签署的“婚姻保护法案”,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授权各州可以拒绝认可其他州的同性结婚证书的合法性。共有38州颁布了相类似的州立法。
  
  目前美国共有3州1市承认“同性婚姻”或类似结合。
  
  旧金山市(2003):承认同性婚姻,但仅是名义,几乎没有实际法律效力;
  佛蒙特州(2000):民事结合,授予大部分家庭权力;
  麻省(2005):禁止同性婚姻,但允许民事结合,授予部分家庭权力;
  新泽西州(2006):民事结合,除“婚姻“的名义外,授予全部家庭权力及司法保护。
  
  新泽西州最高法院于2006年12月,4票对3票通过“同性伴侣关系法案“,授予有意公开结合的同性伴侣除“婚姻”名义外全部的家庭伴侣权力,包括子女,税务,遗产,以及损害保护。对此投反对票的三位法官的反对理由都是“应对同性结合授予婚姻的名义”,因此实际上可谓全票通过。
  
  此法案是美国至今为止最进步的同性婚姻权益保护法案,因为此法案避过了“婚姻保护法案”,因此新泽西在知会各州的同时要求对方对此予以承认。
  
  旧金山的同性婚姻,新泽西同性结合法案,以及麻省之前提出的对“婚姻保护法案”的重新检讨建议,得到了以激进闻名的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述法院的支持,目前影响巨大。
  
  于此同时,布什总统正在倡议从宪法高度彻底禁止同性婚姻。但几乎所有的分析家都认为此倡议被付诸行动乃至成功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其他国家:
  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民事结合法律,但大部分国家在此还是空白。
  
  阿拉伯等伊斯兰国家还普遍保有对同性恋的罪行惩罚,最高可达死刑。最新的一例著名判决是伊朗将两名18岁的男同性恋者鞭挞228次,监禁28个月后公开绞死,此行为遭到了同性恋组织和人权组织的严厉谴责和抗议。
  
  印度依然保留同性恋行为的罪名,但已经许久未曾司法判例,目前正在商议废除。2006年一对女同性恋者在得到当地长老的住持下,举行了公开的宗教婚礼。此行为未遭到司法反对。
  
  台湾:
  2003年底,台湾政府表示將把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將使得台湾成爲亞洲第一個認可同性婚姻的地区。但是迄今該項法案仍未獲得國會立法之通過。
  
  2006年10月初,由台湾立委萧美琴草拟及游说的「同性婚姻法」草案,获得立法院足额立委连署,跨过门槛正式提案,并在2006年10月17日排入立法院议程,计划于2006年10月20日完成一读。这是台湾同性婚姻立法进程的历史性事件。
  
  2006年10月20日,台湾「同性婚姻法」法律制定案遭到國民黨賴士葆等23位委員的阻擋,以致未能順利通過一讀並交付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繼續審議。故该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但是,蕭美琴委員辦公室表示會繼續積極推動该法案。
  
  
  中国的同性权益状态:
  中国婚姻法规定必须为异性结合,中国还没有同性婚姻,中国也没有同居伴侣法令。
  
  1997年,中国刑法取消“流氓罪”(常用于惩罚同性性行为),至此,中国法律里再没有任何条款用于惩罚成年人之间私密,自愿,非金钱交易的同性性行为。同性恋在中国完全非罪化。
  
  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将“同性恋”这个整体对象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仅保留“自我心理与行为不协调的性倾向状态”这个一个特例,此前,易性癖(生理性别和心理性别错位)已经被从同性恋的诊断标准里分离出来。
  
  此标准接近美国精神诊断标准1989版(美国1997版已经将同性恋不保留的删除出精神疾病名单)。至此,同性恋在中国非病理化。
  
  2006年,重庆市出台法规,明确规定“同性之间的卖淫和异性之间的卖淫被视为相同的违法行为”。明确针对同性性行为的法规,这是中国的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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