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嘉安房地产公司做执行助理,面试时公司发给我们招聘待遇的文件,上面有对薪水的说明。后来,公司跟我要了120元做建档费,并承诺发工资时补回,我交纳后,它开了收据,并发给我胸卡,但其中行政助理是手写的,并且下班时会收回。可是,我在一位老业务那里听说,底薪是个虚晃,没有业绩是不给薪金的,那个人事部经理不过是借招人赚取建档费。我担心所言不虚,想知道如何抓取证据以便能再出现上述情况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我现在是试用期员工,没有签合同,那个文件给我看了,可是我没有拿那个文件,说底薪加提成,底薪1200。
希望生活7日7频道能帮助我调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