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友人委托,索性就干脆做他一回新浪特派员吧!真是受人委托,得忠人之事。本想劝孙海英在新浪开个博客,顺便说说此事,无奈TOM网已经抢先给他独家开了。只好就给他打了电话,怎知用座机打了好几个他都没有接,我猜现在很多记者都把他电话打爆了,最后只得用他熟悉的手机打,果然没响几下他就接了,孙海英现正在休假期间,顺便自费在西藏谈一些和明星羽毛球队救助藏族孤儿的事宜,电话接通,我直奔主题……



       “孙老师,听说你对某记者说同性恋都是犯罪?”


       “恩,我是说了,什么同性恋、双性恋、一夜情、包二奶、换妻换偶等现象就是犯罪!我有证据!”

        “孙老师,到底怎么回事?说同性恋是犯罪行为,你有什么证据?”

        “就是有证据!”

        “证据是什么?”

       “他们这些行为就是同性恋、双性恋、一夜情、包二奶等等都不道德的”“行了,反正这些不道德的事情,我有证据,我才这么说”

       电话挂断了,我好象没问出个所以然来,看看,石光荣又回来了,老孙头和石光荣一样是出了名的固执,只要他认准的事情,别人不敢说,他绝对敢。我也不知道怎么问,才能套到他的所谓证据去交差。

       我太熟悉孙老头了,他确实是什么都敢说。到底孙海英所说的证据是什么,我也没兴趣接着往下问,估计也问不出来了。我不想说孙海英的“犯罪”说法是对还是错,而记者们所指出的同性恋是不是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