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阿拉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1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儿子的书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
      
阿甘说,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叫珍妮。他爱她,他等她。她骗他。他傻傻的跑着,认为可以到达任何地方。他傻傻的爱着,无论她到那里,无论她发生什么事,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他依然等着她,爱着她。直到在失去她之前,得到她。男人的宽大,厚达,感天动地。像阿甘一样跑,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伟大的坚定目的就在跑到的下一个地方。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br />
     每个看过《
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
      在小说《阿甘正传》里,它的结尾是这样写的;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相信即使看到这里,每个人内心的惶惑感一点都不会减少,但同时我们也会油然而生一种超脱的感觉,就像我们仰望星空,感到一种自然的和谐和伟大的力量,虽然一些问题还是没有答案,可是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时间总是无情地流转,它在催促我们不要因太多的思考而虚掷光阴。

     我们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然后,眨眼之间,我们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阿甘的青春里似乎没有什么遗憾,因为他很少回头来估计自己的损失,对于他的人生,也许可以用两段话来概括,;生命在于运动;永不停止尝试!

经典台词: 1.珍妮:阿甘,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
阿甘:因为你是我的女友!
2.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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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月悲笳,万里西风瀚海沙;
碧血丹心,关河渺茫梦征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