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编者按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不管业主是否要求,都必须开具正规发票。然而,近期有一些小区业主反映称,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管费时,物业公司只给开一张收据,而不是发票。日前,本报组织对重庆、广州、济南、合肥、石家庄等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发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以收据代替发票,有些甚至连收据也没有,只向业主发出一张缴费通知单。缴费时,多数业主没有主动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税务部门表示,收费不开发票,可能涉嫌偷逃营业税。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对此予以重视,在业主缴费时,主动开具发票。同时,业主应养成缴费后主动索要发票的习惯,因为发票是维权的重要凭证。
石家庄 鲜有业主主动索要发票
10月28日,记者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华闻小区,恰逢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前往物业管理处缴纳物管费。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询问了张先生的楼牌号后,很快计算出应缴纳的金额,然后填写在一张收据上面。当张先生询问其是否能开具发票时,该工作人员称,“这张收据就是凭证,没有发票。”
记者看到,该收据上注明了张先生的楼牌号、缴费金额及对应月份,落款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加盖有公章。在张先生缴费的十几分钟内,陆续有多位业主前来缴费。记者注意到,没有一位业主索要发票。
随后,记者调查了石家庄市多个小区,发现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均是开具收据,或者干脆是一张盖有公章的“白条”。即使有业主索要发票,物业管理公司往往以“暂时没有”、“收据上有公章,不会出问题”等进行推托。
记者电话采访多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发现,对收取物管费是否应开具发票,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要么避而不谈,要么称开收据是行业内的惯例,发票可在业主要求下开具。
10月29日,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应向业主开具发票。由物业公司代收的相关费用,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办理发票。同时,物业公司应以服务性营业收入额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量的营业税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物业公司为了少缴税金或者图省事,以收据甚至“白条”代替发票。因此,业主缴物管费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要发票,不仅有利于税务机关统计真实的税收额,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侵害;从个人角度来说,发票也是业主日后有力的消费维权凭证,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开具发票,业主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重庆 不开发票涉嫌偷逃营业税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青青佳苑小区业主黄女士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缴费时,得到的是对方开具的一张金额为222.33元的“专用收据”,上面显示物管费为125.67元(黄女士家的住宅面积为125.67平方米,每平方米物管费1元),水费78.66元,垃圾费8元,水电分摊费10元。黄女士询问为什么不开发票,对方工作人员称公司一般都开收据,如要发票,到时可凭收据来换,但发票上只能开其中的物管费125.67元。
重庆市涪陵区双龙大厦业主彭女士也反映,每次缴纳物管费时得到的都是收据。管理双龙大厦的涪陵区长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经理称,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时只开收据,整个行业都是如此。
记者随后在渝中、江北、沙坪坝等区部分小区调查发现,物业管理公司收费后向业主出具的都是收据。管理南岸区知音阁小区的重庆渝海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胡主任解释称,为防止部分工作人员乱使用发票,公司一般只给各小区业主提供收费清单,不直接开具税务发票。而且,小区业主一般都没有要求开发票,如果业主需要开发票,可联系小区管理处或直接到总公司办理。
“收费不开发票可能涉嫌偷逃营业税。”10月29日,重庆市地税局税务稽查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管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服务费用时要缴纳5.5%的营业税。物业公司收费时,不管业主是否要求,都必须出具发票。对不开具发票或只打收据、打白条的物业管理公司,税务部门将清理检查该公司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服务费用是否缴税,对有类似涉税违法的物业管理公司,除追缴税款、滞纳金外,税务部门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于打白条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被查处前的偷漏税款,追缴期限为3年。
济南 收据代替发票成惯例
“每次缴纳物管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都给我开具盖有物业公司公章的收据,并称有关部门就是这么规定的。”10月27日,家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凤凰山庄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我在小区住了4年了,缴费时物业管理公司从来没有开具过发票,我看到收据上有公章,也能作为收费的凭证,就没多考虑过这个事。”该小区的业主刘先生说。随后,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多个居民小区,不少业主表示,缴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开的都是收据。
文化东路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便开了发票,业主也不会拿着发票去报销,收据发票一个样。”闵子骞路一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黄女士表示,在济南市,很少有物业公司在收费时主动给业主开具发票,主动索要发票的业主也不多,遇到要发票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会开具发票。
10月29日,济南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过居民有关物业管理公司不开发票的投诉。济南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否则,税务部门可以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部门提醒市民,若遇到拒开发票的情况,可及时举报。
(编辑:盛秀华)合肥 收费后通常只给收据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阳光小区业主陶女士向笔者反映,她一次性缴纳了500多元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没有开发票,只开了一张收据。10月26日,笔者调查发现,合肥市的多数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都不给业主开具发票。
合肥市怡馨苑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告诉笔者,该小区物管费的标准是每平方米0.55元,他家的房子大约130平方米,一年要缴700多元物业管理费。去年12月下旬,由于他是一次性缴清了2007年全年的物管费,物业管理公司免去了其一个月的费用。但是缴费后,物业公司只开了一张收据,没有开具发票。“这几年缴物管费时,物业公司开的都是收据。”刘先生说,因为收据上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签名,他还是比较放心的。
随后,笔者走访合肥市安元小区、青年小区、凤凰城家家景园等小区了解到,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收费时均不给业主开具发票。
合肥市宁国路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笔者说,业主反正也不报销,开不开发票都一样。当笔者问及缴税的问题时,这位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
10月29日,安徽省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后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为了保护国家的利益和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在缴纳物管费时应当主动索要发票,如果物业公司不给,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
广州 物业公司多不主动开发票
10月28日,家住广东省广州市睛朗园小区的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所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每月10日左右,会在她的信箱里发放当月的物业管理费及上月的水电费的缴费通知单,随后这些费用被直接从她的银行存折上扣走,物业管理处从没有开具发票。睛朗园小区的其他业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处不会主动给业主开具发票。
家住广州市嘉怡花园小区的李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她自己住在小区时,缴物管费后物业管理处从未给她开过发票,现在她已将房子出租,由于租户需要发票报销,每个月她都要往小区物业管理处跑一趟,才能拿到物管费发票。
就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睛朗园小区和嘉怡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对方工作人员均表示,可以开发票,但需要业主亲自到物业管理处来开。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均没有主动向业主开具发票,其中,大部分是以收据代替,有不少小区甚至连收据也没有,只是向业主发出一张缴费通知单后从其银行存折上扣款,如果业主需要发票,必须亲自到物业管理处提出才能得到发票。
10月29日,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开发票是一种涉嫌偷税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业主除了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外,还可以向税务等部门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将会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罚。
(编辑:盛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