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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大学生被院长“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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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院长“强暴”

逝者如斯夫。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学了,静下心来回忆过去的2007--2008第一学期,我们班确实发生了很多事情。首先是我们改选了班委,但是那是一次很不团结的改选,辅导员乔老师哭了;其次是我们的《公共政策概论》课成为姚老师的发泄场和语言垃圾场;最后是我们的同学阿黎被姚院长“强暴”了,这简直是我们05级行管班的耻辱。
1、2007—2008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为上学期)姚院长在给我们上《公共政策概论》课程时,经常胡说乱讲,用挖苦共产党,污蔑国家领导人来作为话题调节课堂气氛,例如说:“共产党的干部长的封建主义的脑袋,不出问题才怪”、“共产党卖工人,卖农民”、“中国共产党把群众通过改革方法逼得偷人、盗马、贩驴”、“温总理笑眯眯的弄人呢” 、“政法学院培养公安腐败和司法腐败两大群体,他们是腐败的继承人.......” 、“你们一看就苦命像,头发一边长一边短像妖精”、“政法学院招的你们不是大学生,而是会宁街上的叫花子”,这些语言刚开始我们都感觉到很新鲜,我们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还有这样有勇气的老师,还是副院长,所以我们都给与了他掌声和笑声,时间长了,大家都晕过去了,难道共产党培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导,吃着国家的俸禄,拿着学校的课时津贴,损害着共产党的形象,践踏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污蔑甘肃政法学院的声誉,毁坏我们大学生的健康心灵。哇噻,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的老师就要这样把我们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掘墓人吧!我们开始转院吧!
2、上学期第8—9周姚院长也不知道干吗去了,即没有向学校办理任何调课手续,又没有告知我们班学生,突然失踪了,两周时间我们上《公共政策概论》课去时,都是没有老师,可谓乘兴而去,扫兴而归。姚老师,请尊重我们学生吧!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我们拿着父母来之不易的血汗钱交到学校来求知,你却两个星期给我们不上课,照样领取着国家的薪水和学校的津贴和课时费,大学老师都这样我们学生不就完了!
3、姚院长对女学生特别青睐。上学期姚院长在给我们上《公共政策概论》课程时,故意挑逗女学生,课堂上让阿黎和阿红写简介,我们照常上课,课后叫阿黎和阿红去他办公室。后来听说阿黎没有去,姚院长就不给阿黎同学期中考试成绩,然后在课堂上破口大骂。课堂上和阿黎同学发生了冲突,姚院长当着100多名学生的面辱骂阿莉同学是农民,不要脸。阿黎同学当场晕过去,我们同学敢快把她抬出教室,进行抢救。抢救进行得很紧张,马院长、乔老师都来了,其他教室上课的老师也来了,但是姚院长站在讲台上无动于衷,请问姚老师阿黎同学是不是你的学生?
4、倒霉的事还没有完。我们05行管班的同学遭到了姚院长的报复,首先是我们入党谈话他不给我们谈。我们班的预备党员找姚院长去谈话,他一听是05级的,就说我跟你们不谈。其次是把我们的期末考试成绩狂挂。最倒霉的还是阿黎,姚院长早已经给他挂上号了。阿黎同学请了两周的病假,姚院长就给了她30分的平时成绩,明眼人都知道………..后来阿黎就被姚院长如愿以偿了。其实阿黎在我们班上课还是好的,特别是他的笔记是我们班最全的。
5、更荒唐的事情我们至今没有搞懂。快放假了,姚院长给我们班安排了一次班会,要求我们每个同学给阿黎写材料,然后上交到他那里。这次我们班的同学不管是为了自保、为了公平、为了正义、为了同学、为了我们班的团结和荣誉,据我所知,大家都没有听,结果是把我们班期末考试狂挂N人。后来听说阿黎同学的父母来找过学校两次,校长没有接待……………
我们,路过啊,支持一下哟。
我们,路过啊,支持一下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引起深思

如今全社会在提倡和谐,大学校园更是孕育和谐的神圣之地,居然有院长强暴学生,严重损害学生利益的现象,严重败坏了高等院校的声誉,实在让人引起深思!在一些落后地区经常会出现恶势力称霸的现象,但在大学校园里院长也居然为非作歹,暴力于学生,这样的院长怎么传道授业?这样的学院怎么能长久发展?难道真的就让这样的恶势力存在于大学校园中吗?那么这样的大学还怎么为社会培养人才啊?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维护高等学校的声誉,教育部,教育厅应该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大学老师思想道德素质,应该及时严肃处理像姚院长这样的恶势力存在,更应该让姚院长这样的歹徒接受法律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逐渐变成一种社会强势话语为广大法律学人所奉捧,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知晓.经过多年的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在宏观层面上,法治观念已经基本成为社会主流观念之一,具体到现实操作层面,一大批过时的法律法规被废止,修改过的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逐渐应运而生,以法院为主角的司法改革也有条不紊地展开了.就法治发展的状况和水平而言,中国当下处于一个向法治国家迈进的后发国家,急需一大批具有系统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人才。自然,在1999年那次历史性的扩招运动中,法学专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招,并且在以后几年中,法学专业和法科类院校也十分“火爆”,而现实的问题却是扩招学生造成高等学校教师十分短缺,形成了孔雀东南飞的现状.政法院校在全国仅普通高等学校就有100多所,像甘肃政法学院这样的西部政法学院师资是可以理解的,而像姚院长这样的政法老师确实是不能容忍的,毕竟高等学校的职责是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而不是掘墓人.甘肃政法学院的领导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甘肃政法学院的这位姚老师怎么这样误人子弟呢!看来高等院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应该认真抓抓教师的思想素质教育了!学生耽误不得啊!
哇噻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学老师是培养学生,而不是和学生怄气,打击报复学生,这样就有损教师的崇高形象!
哈哈,甘肃政法学院的女大学生可要注意,长的臭点安全,免得让姚院长强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