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去年有人谣传“XX局挂出抢劫不如炒股的横幅”,其始作俑者很快便被绳之以法。
如果我们国家对谣言制造、传播者也采用“被控方(辩方)自我举证制”,相信肯定没有人敢于制造或者传播谣言了,因为你若在公共场所散布谣言,就有可能被起诉,一旦被起诉,你就必须自己举证你不是始作俑者,如不能证明自己不是谣言制造者,就可以判你有罪。如“浦发银行融资泄密”事件,监管层就可以根据该原则对其高管进行起诉,如果其高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泄密,法院就可以判定它们有罪,这样也就没有敢于提前泄密的上市公司了。
操盘手软件,BS点提示
赠6张DVD
QQ:873978371
软件下载: http://www.91files.com/?T6QUK7AS3ABOPOTRPT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