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中的建筑是村民自说自话在自家承包地中的私自建筑,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村民联名举报后,江苏省国土局,泰州市国土局,靖江市国土局高度重视,现场勘察后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62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于2000年7月14日签发了靖国土监字(2000)第07号,08号,09号,10号<<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又于2000年8月2日签发了靖国土监字(2000)第22号,23号,24号,25号<<靖江市国土局文件>>,"责令限60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2000年10月26日,靖江市国土局申请人民法院对这四户强制执行,可靖江市人民法院直到现在都不来执行,村民们追问,靖江市国土局说你们无权过问,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无人问理。
现在我要问一句,政府官员,你们到底在忙些什么????
请求新闻单位对这一典型事例曝光!
展俊0523-85431179/1381239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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