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改革开放这些年(38-39)柴春泽日记
我在改革开放这些年(38-39)柴春泽日记
时间:1980年12月27日
地点:辽河工程局一号楼二单元住宅。
本月23日,辽河工程局行政科长到辽河院内我们住的平房内看。当得知刘立新已
怀孕,不适合住潮湿的这类平房后便了解我下乡及招工和恢复党籍等过程,他说,
过去并不十分了解你们的处境和经历,他表示十分感谢那天晚上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我说,我只是碰巧遇到,真担心发生伤人事件,事已发生,看在青年面上,能谅解为好..
本月24日,辽河工程局行政科二位副科长,先后到平房家内看望。
本月26日,辽河工程局行政科通知辽河二处已决定;分给我们一套,两室楼房。
今天刘立新高兴地从局行政科领回楼房钥匙,打开房门,和邻居借了一把笤帚将地扫
个干静,似乎只有这样才算是自已怕家了,当晚动员两个内弟,连夜搬入新楼房。
我在改革开放这些年(39)柴春泽日记
时间:1981年1月22日
地点:辽河工程局二处三队。
今天收到辽河二处值班人孙秀生给我送来的“翁牛特旗公安局关于对柴春泽同志的
平反决定书”
翁公发(1981)4号
柴春泽同志于1971年到我旗玉田皋公社,玉田皋大队青年点。该同志在“四人帮
”及其在辽宁帮派体系的影响下,在毛主席逝世前后说过些错话,做过些错事。造成
了不良影响,据此于1978年4月29日以新生反革命分子逮捕。我们认为柴春泽同志当时
的言论,行动虽属错误并非出于反革命目的,对其逮捕是错误的。故此,给柴春泽同
志政治上恢复名誉,无罪释放,发给关押期间补助费四佰元(已发)。
一九八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