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一个买不起车,又吃不起肉的国人---
在中国,真正能买起汽车的人少至又少,占全部家庭的1%都不到,有车的除了贪官污吏,政府官员,拢断行业的员工。在就是欺行霸市的黑心商人,真正靠劳动工资买汽车的在中国根本没有几个人,难道买得起车,却吃不起肉的国家只是南朝鲜吗?他们挣了那么多黑心钱,难道还买不起几斤肉吗?
在中国,老百姓就算是买了一辆赚钱活命的廉价的微型车,你也养不起!养路费/200多元月,还要交纳数以千计各种规费,办理十几种的证件,只要一上路,"黑狗"黄狗"拦路抢劫.就得交纳数以百计的罚款....一部施行燃油税的公路法13年不执行!在黑心的自私撑权者的手里捻来掐去,,又是为什么?还怪老百姓.外国人说长道短.说三道四吗?????
究竟是怎样的“国情”阻碍了燃油税方案的实施、使之不得不长期裹足于“初步”,该方案究竟要等待什么样的“时机”才能真正“成熟”——这些问题,值此共商国是的全国“大谈民主”之际,是否可以都敞开了拿出来进行公开的讨论、协商,尽快形成何时实施、如何实施的定案?
请问: 燃油税即然公平公正,环保节能,政府为什么不敢把燃油税拿到光天化日之下晒一晒?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向人们公开亮相?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让老百姓知道???
是非曲直,自有后人评说!
------在中国, 真正交费受罚的都是普通百姓啊!!!!!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就反映省内的交警在一高速公路一天可以罚70万,一年可以罚几个亿。如此算来,全国公路乱罚款的数额该是怎样一个天文数字?这些钱都哪里去了?是上缴了国库,还是变相返还到单位,当作奖金私分了?
——天知道!
“天知道”的,老百姓当然不知道。不过,老百姓却清楚地知道,造成乱罚款的表面原因是交警的部门利益在作祟,但根子却在国家监督机关的不作为——国家行政处罚法已经明确规定对各种罚没收入不得返还或者变相返还。问题是,地方政府都对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因为他们都在享用了这笔黑心钱……
当一个地方政府,一个执法机构。靠强制收费. 罚款来维持财政支出和发工资,发奖金的时候,这个政府就离纷崩离西,彻底崩溃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