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干部考核评价新办法何以引发群众热议   刘效仁
在全国省一级干部考核中首次引入民意调查,首次确立定量、定性考评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考核体系……日前,河北省委出台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凸显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干部考核在考核理念、考核思路、指标体系、考核方法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和发展,在干部群众中产生热烈反响。甚至被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一个历史性突破。”(长城在线2008-04-22河北日报)
笔者以为,河北干部考核评价新办法之所以引发群众热议,甚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一方面该考核办法符合科学的发展观,体现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体出了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态度,从而树立了正确的导向机制。因为,考核什么,不考核什么,怎样考核,由谁来考核,作为一种风向标,直观的反映了用人之道,为政之道,体现着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执政党的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比如,该"《办法》确定的考核评价尺度十分鲜明,定量考核指标的设置上,注重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民生活、社会进步四方面指标考核的有机结合,强化社会民生环境指标的考核,加大权重,这三方面的权重占总权重的70%,突出了社会资源和谐发展的要求;同时在经济发展指标中不再设GDP总量指标,代之以人均GDP及增长率,从而体现了发展是第一要义的理念,可以较好地评价经济发展的效率和质量,将破除一些地方以GDP增长代替经济建设、以GDP论英雄的倾向。
另一方面,不能不说,人民群众成了考核的主体,强化了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尤其是首次引入民意调查,首次确立定量、定性考评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考核体系,给干部考核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过去,我们虽然也强调了民众参与,也走走过场搞什么民主测评,事实上结果如何大伙都明白,正是认认真真走过场。现在要引入民意调查,可能还是专业的民调机构,容易保护调查的中立与公正,而且在考核中加大了民意的权重,结果就有可能使民意具有了沉甸甸的份量。既然老百姓有了说“不”的权利,既然让老百姓说话,人民群众自会激发参与社会管理政府职能监督的积极性。所以,众说纷纭,引发热议,就是一种正常的现像,这恐怕正是核心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