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名人如何戏弄法律(李忠卿)
作为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重要涉案人员何庆魁,能否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退出数百万元涉案资金,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4月28日下午,何庆魁携其子何树成等来到内蒙古公安厅万里大造林专案组,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表示将退还涉案资金。(见5月3日《现代快报》)
万里大造林被定性为诈骗之后,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相继披露出来,由于有名人代言,全国竟然有3万多名购林群众被诓骗了,那个善于编“忽悠”系列小品的何庆魁,实实在在“忽悠”了咱老百姓一回。
既然案件有了骗人的铁证,接下来理应追究当事人的行政直至法律责任,可我们迄今为止,所见所闻总是在退还被骗资金上打转,公安机关在办案时对名人似乎关爱有加,退避三舍,除了涉案主要骨干分子被抓获外,案件的审理似乎并不顺利,几万名受害者还在承受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在这起案件中,何庆魁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如果对其法外开恩,不予追究,实在有损法律尊严。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在名人面前,法律显得软弱无力,何庆魁之所以作出了让步,准备退还488万元涉案资金,我看不是慑于法律威严,因为在此期间,政法部门没有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倒是社会舆论打乱了其阵脚,不得不低头认罪。试想,换了其他不知名、无背景的人士,恐怕早已被一副手铐押进了看守所,可见,法律已被名人们羞辱得不象样子了。
如今,名人代言广告之类十分盛行,几乎代言一个被曝光一个,明星们的形象受到毁损,公信力显著下降,这股歪风如果不刹,难以净化社会风气,法律毫无尊严可言。在万里大造林案件的审理上,当下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将万里大造林公司向何庆魁与高秀敏支付的共916万元全部追回,并给予必要的罚款;二是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把赃款退还了就万事大吉。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还我法律尊严吧,从某种程度上说,何庆魁如果此次毫发无损,更大的“忽悠”还会再次发生,法律岂容亵渎与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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