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意愿是积极的,我们都觉得楼主说的对,但是楼主可能忽略了一点,现在各种制度都不够完善!
是的,120可以先停车救人、可以不跟999争执、可以不等警察,但是你想过吗,如果120停车下人的同时造成又一起交通事故,谁来负责?如果120不跟同事到达的999争执,那没能救人的一方,回去如何跟领导交待?(这里面有个效益问题)如果120不等警察先来勘查,没有经过警方允许就抢救,万一这不是简单的事故,万一这是起蓄意谋杀或者死者在医务人员施救的同时死亡,那这个责任谁拉负?!
别忘了,我们都知道尊重生命,都知道早抢救一秒钟,伤者就有可能获得100%的生命,但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或权力机构授权的情况下,谁敢轻易动手?动了手,不出事则罢, 出了事,谁来承担责任?就因为现在的制度就是让现场动手的人承担责任,所以才造成现在谁也不敢轻易动手,所以才有那么多在医院里因家属不签字而造成病患死亡的事例!
这还不算,敢问楼主你就在现场,你敢冲上去救人吗?如果你当时冲上去把人从车轮下拉出来,拦下一辆出租车,把人送到医院,那个人也许真的能活,但是活了之后,你敢保证她和她的家属不让你承担责任吗?当你觉得冤枉,需要在场的人来证明的时候,你确信有人能站出来为你证明吗?
如果你不确定,那么,你就不要责怪医护人员了,现在在一个不健全的制度下,谁都要先确保自己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