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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意愿是积极的,我们都觉得楼主说的对,但是楼主可能忽略了一点,现在各种制度都不够完善!
是的,120可以先停车救人、可以不跟999争执、可以不等警察,但是你想过吗,如果120停车下人的同时造成又一起交通事故,谁来负责?如果120不跟同事到达的999争执,那没能救人的一方,回去如何跟领导交待?(这里面有个效益问题)如果120不等警察先来勘查,没有经过警方允许就抢救,万一这不是简单的事故,万一这是起蓄意谋杀或者死者在医务人员施救的同时死亡,那这个责任谁拉负?!
别忘了,我们都知道尊重生命,都知道早抢救一秒钟,伤者就有可能获得100%的生命,但是在没有得到上级允许或权力机构授权的情况下,谁敢轻易动手?动了手,不出事则罢, 出了事,谁来承担责任?就因为现在的制度就是让现场动手的人承担责任,所以才造成现在谁也不敢轻易动手,所以才有那么多在医院里因家属不签字而造成病患死亡的事例!
这还不算,敢问楼主你就在现场,你敢冲上去救人吗?如果你当时冲上去把人从车轮下拉出来,拦下一辆出租车,把人送到医院,那个人也许真的能活,但是活了之后,你敢保证她和她的家属不让你承担责任吗?当你觉得冤枉,需要在场的人来证明的时候,你确信有人能站出来为你证明吗?
如果你不确定,那么,你就不要责怪医护人员了,现在在一个不健全的制度下,谁都要先确保自己不受伤害!
建议版主或楼主把近影照片删了吧!太血腥了!!
我把帖子转过来并没有指责谁的意思。社会责任缺失真的是应该下力气抓一下的了。希望我们的社会不和谐的因素越来越少,国家富强,人民安康。

愤怒、同情,恨自己不是神仙

白衣天使干的黑心贼的勾当。缺乏一个医务工作者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不知道是本人的修养还是制度的问题?!!!!!!!!
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是医务工作者的天职,先救人在说别的,两家为什么非要分你我呢,一起救不就力量更大么,争这个有什么用。
双方的医务工作人员全部清理出队伍!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不管是哪里的,不管你是干什么的。首先要尊重生命,向温总理学习。之后要记得自己的职责,要把被救助的对象当作自己的亲人。这才是称之为“人”的根本。
来了就应该救人,麻木了--都麻木了--我也麻木了---死个人没有人说,死了个猫死了个狗确出现了一片爱心。人不如狗呀,什么世道了。

人渣

唉!
早已无话可说了.
这样事情发生的还少么?
聪明的人:是可以提出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的人。
楼主的动机和行为都是好的,这样的事情难道不该被打几个问号吗?
同时,要解决这个问题绝不是楼主个人能力可以达到的,即使现场救援
也牵扯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
21楼版主的长篇大论让我看出你忽略了这一点。
北京城区交通之混乱,让人恐怖。庞大的渣土车不允许白天市区行驶的。看来,北京交警确实无能力管理如此混乱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