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有几天了,当时就想写点东西,一直都没有时间,今天好容易有了空闲。
前两天在搜狐社区看到一条帖子,讲的是都江堰灾民把一名抢劫嫌犯捆绑起来示众,然后又把养料管
套在他的脖子上,记得好像是路透社发的新闻。
其实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无非是以暴制暴,而一些西方媒体似乎也特别钟情于报道我们这方面的事
。因为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人权问题一直都有诟病,常常会抓住一些事情,借以抨击中国的人
权问题。而这样以暴制暴的事情正好涉及到人权问题,所以这次被路透社抓到也不足为怪。
抛开路透社报道的目的不谈,从这件事情本身出发,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思考一些问题呢?为什么这样
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为什么每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表示支持的人竟然还占很大一部分?
地震的发生让很多人失去了亲人,失去的家,流离失所成为灾民。我们为灾民的遭遇而痛心,我们为
灾民的境况而担忧,我们为灾民的不幸而深表同情,所以我们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
抢劫者,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个被大家唾弃的字眼,甚至让人恨的咬牙切齿。如果他们作案被当场
抓住,人们真是恨不得把他们痛打一顿,出口恶气。他们就像过街老鼠一样,遭人人喊打。
现在,一方是灾民,一方是抢劫者,灾民遭到了抢劫者的抢劫,于是愤怒的灾民把抢劫者捆绑示众。
此时,人们不禁要问,灾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你们有这样的权力吗?有对别人上私刑的权力吗?而抢
劫者呢,虽然做了不光彩的事,但毕竟也是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没有定论之前,怎么能这样受
人“侮辱”呢。
如果这样思考的话,此时的灾民,不再是先前被人同情的灾民,而是以暴制暴的施暴者了,而抢劫者,
也不再是先前那个遭人唾弃的抢劫者,而是让人怜悯的可怜人了。
出现这样的一幕幕,我们不禁会联想起古代惩治恶人的一种方式,游街示众,再近一点,可能我们会
联想到文革时期的批斗会。的确,那时在中国人民的思想中,恶有恶报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只要你
做了恶事,你就成了十足的恶人,你就丧失了所有权利,无论什么样的惩罚降临到你头上,那都是你罪有
应得。几千年来,这种观念对我们的影响太深了,即使我们一直在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但是某些传统的观念是我们在短时间内很难摆脱的。这取决于普法步伐的快慢,也取决的人
们接受的主观愿意程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还是搜狐社区的一篇帖子说的好:灾民,不能因愤怒而成为暴民!不能因为自己成了受到全社会保护
的弱势群体就能够为所欲为,还是那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们对灾区同胞的同情和爱心是处于情感
上的倾斜,但是有些事情真到了法律上,就绝对容不得有这种倾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