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  刘效仁
河北省省长胡春华近日在石家庄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深入分析了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展望下半年的工作时提出,要正确估计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对各种困难的准备,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更要充分认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坚定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鼓足干劲,凝聚力量,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和扎扎实实的行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华网河北频道2008-07-08河北日报)  
这让我想起了近来发现的一些案件。继7月1日 发生“上海有史以来性质最严重的一次袭警事件”,致6名干警死亡的惨剧,2日上午,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院内发生一起以泄愤为目的的爆炸案,共有12人在爆炸中受伤,其中5人伤势比较严重。之前,6月28日 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大楼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对此,我们不必讳言个别公民泄愤报复社会的邪恶企图,理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患于未然。(2008-7-3 中青报、7-2新华社、人民日报)
尽管7月2日 零时上海警方所发通报亦无“报复行凶”字眼,但杨某报复社会的险恶用心仍确凿无疑。据知情者透露,杨某去年10月来上海游玩时,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事后经过调查,杨某并无问题,为此杨某多次要求闸北分局对此展开督察,并提出了行政赔偿,双方在金额上一直僵持不下,杨某很可能因此产生不满和怨恨(7-3京华时报)。据张家界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田某因其搭建的违章建筑近日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遂怀恨在心,蓄意制造了这起爆炸事件。瓮安县暴力群体事件同样事出有因。比如,该县三中学生李树芬溺水死亡后,其叔父李秀忠到派出所了解情况于警方冲突,离开后到保险公司门口,被6个不明身份的人冲出来暴打一顿致重伤,后被传言“被公安局逼供被打死了,上万人正为我和李树芬伸冤(李秀忠自述,见7月02日 贵州都市报)”。此事件被定性为“系黑恶势力插手参与”,但女学生溺水死亡李秀忠莫明其妙被打至少为黑恶势力插手提供了口实。
我们不必讳言极少数公民对社会心怀不满,因为任何社会都并非完美无缺,而任何一个公民也并非都十全十美。正因此,我们看到各级政府和警言对一些暴力报复案件不遮不掩,不隐不瞒,及时公之于众,就表现了一种更加开放和自信的理性。但更应该看到,虽然是极少数人,可为害社会的力量绝对不可以低估。像上海袭警案就对普通公民的心理是一个强烈的打击。“大白天冲进警察局杀警察,实在太可怕了!”包括张家界市永定区爆炸案在内二起事件都造成了公民生命的惨重伤亡。而这种暴力威助和死亡陷阱就随时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甚至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无有效辜的受害者,成为个人泄愤的牺牲品。正因此,我们必须坦然面对,更当有所作为。
我很赞成贵州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的忠恳分析。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干部作风上,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要以这起事件为镜子、为推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有力地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7月1日 贵州日报)。这一分析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十分理性和睿智的。
一个从小品德端庄,喜欢逛书市,将父亲丢在书市的烟头检起,指出父亲不守公德,容易引发火灾,并和其父大吵了一架,从无偷窃行为,“一个很懂规矩的孩子”,(7月2日 京华时报)居然走上了暴力杀害警察疯狂犯罪的不归路,其中必定有让他铤而走险的根本性诱因。张家界市田某因其搭建的违章建筑近日被依法拆除而怀恨在心,为何无人关注和救助?该不该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偿从而化解矛盾?正如石宗源所分析的那样,矿群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等,尤其是一些执法不公社会不公,致使少数公民正当权利被无情剥夺,有的可能产生了深深的失败感,丧失了个人的人生尊严,以至于走投无路。对于他们,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往往,不是采取温和的关爱的救助,而是置若罔闻,漠不关心,甚至以冷若冰霜,冷酷无情,最终将他们推向了暴力犯罪的边缘。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就提到,我们决不能仅仅把袭警案当作个案来看,而应该深追其背后的社会病灶,为社会疗伤。并且需要更多的行动,以化解矛盾,消弥隔阂,给每一个公民以公正和公平,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生活的温暖,都享有做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