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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槿和路桐在秋天结婚了,披着白色婚纱的朱槿美丽的象个小仙女,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路桐随在她身侧,不时用温柔眼神注视她,那种幸福让我羡慕,也让我妒忌的想尖叫。婚礼采用户外草地自助餐的形式,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让人好想在这在如茵草地躺上一会。
  避开喧闹的人群,我端着果汁和食物餐盘在僻静处找了座位,当清凉的果汁滑过干渴的咽喉,让我忍不住满足的叹了口气。
  “原来这里还有志同道合的人。”一个男子低沉悦耳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
  我抬头,只见面前站着个面容俊朗,高大成熟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我把食物挪过来些,方便他坐下。
  “与其呆在那群麻雀中间耳朵受罪,倒不如清净点享受美食。”我指着草坪那边的人群发表看法。
  听我这么说,他不由笑了:“呵,那些人都是我家人亲戚。”
  我顿时脸红,暗暗责怪自己多嘴多舌,管吃就好,还乱讲什么。
  那男子倒也机灵,见我尴尬顿时替我转圜:“我可是家里出名的八哥鸟,比那群麻雀功力还高,你得有心理准备。”
  哈哈,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顿时气氛轻松起来。
  他向我伸出手:“认识一下,我是朱天浩。”我犹豫一下,看他满脸诚挚,终于将手伸出:“于小薇。”
  “原来你就是小薇,久闻大名了。我从朱槿口里听说了你为他们做的事,可真要好好谢谢你。”他恍然大悟的神情。
  “多嘴的朱槿,真该拿针缝住她的嘴。”我反应快的没经过大脑,她答应过我不宣扬,可天知道她究竟告诉了多少人。
  一阵清脆的笑声从我背后响起,接着肩膀被重重拍了一下:“好啊,小薇,才一会没见,就在我叔叔面前说我坏话。”
  我没好气的瞪她一眼,她却略含深意的冲我眨眨眼:“小薇,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叔叔朱天浩,十几岁就到国外念书发展,前几天才从英国回来,别看他才三十多岁,可有本事的很呢,赚钱的公司开了一家又一家。他这次回来还打算在上海投资做生意呢。可惜呀!”她顿了顿,瞟了瞟我,又瞟了瞟朱天浩,神秘一笑“他忙着事业,都还没女朋友呢。”
  这个朱槿,当媒婆的心思这么明显。自己幸福美满了,就恨不得身边人个个快点结婚。
  她拍拍朱天浩的手臂:“叔叔,我今天结婚,忙的很,你倒好躲这里清闲。我可不管,你等会得负责把小薇送回家。”话刚说完,就听得远处有人叫她拍照。朱槿应了声,拎起拖地的裙摆,匆匆忙忙赶过去。
  我和朱天浩面面相觑,忍不住都哗然而笑。我将食物餐盘托起,询问道:“要不要来点?”
  朱天浩倒也大方,从盘子里拿起一块三明治就吃,毕竟在国外呆了许多年,不拘小节。
  “你这些年都在英国?”反正也无聊,我一边吃一边问。
  他笑着摇头:“英国那鬼天气我哪呆得住,世界各地到处跑,一来为了做生意,二来我这个人喜欢旅行,正好顺便到处看看。”
  说到鬼,我不由一动,停下手里动作,专注看着他:“听说英国那些古老的城堡都闹鬼,是不是真的?”
  他微微沉吟一下:“的确如此,我曾经在一家有200多年历史的古堡里住过,晚上就曾经看到过屋里有漂浮的人影。”他顿了顿,担心我害怕,但见我唯有好奇的表情就继续下去:“其实不光英国,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都有鬼魂存在,只不过大多数的人拒绝去相信罢了。”
  “我们常把自己不能理解,或者害怕的东西当作不存在,那是种自欺欺人的做法。炼金术,巫术,魔法,那些东西因为我们的无知而变得神秘可怕起来。”说到这里,他淡淡一笑:“小薇,你说呢?”
  我有些茫然:“我相信世界上有鬼魂的存在,但其他,我并不了解,所以不便发表看法,免得旁人笑我无知。”
  朱天浩脸色凝重起来,似乎若有所思:“无知并不可怕,但若是不懂装懂就可笑了。”
  我一时没有明白他所指,呆呆望着他。朱天浩突然一笑,站起身来:“怎么同你谈这些,怪力乱神的,要吓坏你了。走,送你回家。”
  秋天的太阳下的很快,6点不到,天就逐渐暗下来了。坐在朱天浩崭新的车里,听着神秘园的音乐,很舒适,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直到车子猛地一震,我才惊醒过来,揉揉睡眼悻松的双眸,迷迷糊糊的问道:“怎么了?”
  朱天浩苦笑:“爆胎了,小薇,真是对不住,我车里的备胎前几天才换上,现在车子可动不了了。”
  我顿时清醒过来,安慰他:“没事,我自己叫辆车回去好了。”打开车门,我准备下车。
  “等等,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你一个女孩子,我不放心。”他用手机打了电话,通知修理厂来拖车,又拦了辆出租送我回去。
  朱天浩一直把我送到了家门口,我心下对他暗起好感,为了表示感谢,请他进来喝杯茶。他犹豫了下,笑着说:“今天我看你累了,早点休息,喝茶么,下次我请你,小薇,你会和我一起喝茶的,是么?”
  我羞涩的点了点头。
  曾经有人同我谈起缘分,我愤愤不平的说,我相信有缘分,但我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幸运遇到它。但,遇见他是缘分,不是么?不知不觉嘴角缓缓扬起。
  “嘻嘻,小薇,他是谁呀?”玫儿不怀好意的围在我身旁追问不休。
  我故作若无其事:“朱槿的叔叔,是朱槿让他送我回来的,你可别多想。”
  “哦~~”尾音拉的好长,明显听出玫儿并不相信我的话。
  “鬼都象你这么自作聪明么?我看你们都该补猪脑了。”我恼羞成怒的横她一眼。
  玫儿可怜兮兮的叹息:“女儿大了,留不住喽。”说着娇笑着躲开去,我又笑又气的在后面追打着她。
  不久朱天浩就频频约我,他通常带我去他的住处喝下午茶,坐在别墅外,一边晒太阳,一边听着见多识广的他谈着各地奇闻趣谈,是我一大乐事。
  “艾萨克。牛顿爵士认为自己是自然哲学家,事实上他大多数的作品致力于炼金术和预言,只有一小部分致力于科学。”
  我听得骇然而笑:“我只知道牛顿是科学家,他也象古代道士围着丹炉炼金?真不可思议!”
  天浩笑得前仰后合:“是,只不过他不穿道袍,设备更好些而已。”他俯身的时候,一枚坠子从衣领中滑出。一个五角星的坠子,我好奇的指着它问:“那是什么?护身符?”
  他用手握住那五星,沉默片刻,突然笑了:“小薇,被你猜到,是护身符。”
  “原来你这么胆小?”我忍不住嘲笑他。
  “对对,被你瞧穿了,不会看不起我吧?”他装着可怜巴巴的样子。
  我灵光一闪:“说个故事,说个离奇点的故事,我就不笑话你。”
  “哦”天浩微微沉吟了一下,说道“有了,我以前在英国听过一个,你可别听了害怕。”
  害怕?怎么可能?见过鬼了还怕什么?我心下暗自好笑。
  “从前,有个小男孩,家里很穷,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乡背井到其他地方生活,一个外乡人,到哪里都受气,在他贫病交加快要死去的时候,幸好有个老人收留了他。那个老人叫亨利·克罗利,他的祖先曾经是金色黎明的成员阿雷斯特·克罗利。”见我眼露茫然,就解释:“金色黎明是玫瑰十字会员创建的,简单点说,金色黎明的会员都是一群对神秘术和神秘传统都非常感兴趣的人。”
  我半知半解的继续听着。
  “老亨利一辈子都没有孩子,就把那男孩当自己儿子一样看待,并在临终前把阿雷斯特。克罗利的笔记送给了他。小男孩从笔记里知道有个达成目的的捷径……”
  “炼金术?”我惊叫起来。
  天浩严肃的摇头:“不,比这要可怕。我说的是魔鬼协定。巫师按照一定仪式来召唤恶魔,让他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对于巫师来说那是最危险的交易。当巫师和恶魔签订协议之后,被祈求的恶魔将在一个时期内满足巫师提出的任何要求,但当过了时间限制,恶魔将永远拥有巫师的灵魂。”
  我打了个冷战,觉得身上起鸡皮疙瘩,但仍然好奇:“后来呢?那个小男孩和恶魔签订了协议吗?”
  “对于走投无路的小男孩来说,虽然危险,却是唯一机会。他用血在协定上签了名,从此之后,他将花20年的时间利用魔鬼的魔力获取玄妙的知识或者物质的享受。他变得非常富有。”
  “原来协议期限是20年。那后来呢,20年后恶魔有没有来索要他的灵魂?”我听得入迷,追问结果。
  天浩冲我摊摊手,很是无奈:“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故事的结局,说故事的人没有告诉我。”
  我长长的出了口气:“还好只是个故事,用灵魂和恶魔交易,不是浮士德么?”
  “对,浮士德,歌德也许比我们了解的更多。”他的神情看起来若有所思。
  我看着天色不早,起身告辞。天浩开车送我回去,一路上两个人都沉默着,等我下车之后,天浩从车窗里探出头叫住我:“小薇!”我应了声,一回头才发觉他的伤感。
  他深深凝视我:“小薇,或许明天我就要走了,以后怕是没什么机会见面。我很高兴能遇到你,你陪我过的这些天让我一辈子都难以忘记。”
  一丝慌乱萦绕上心头,天浩要走了么?我顿时觉得鼻子酸酸,忍不住道:“我以为你会留在上海。”
  天浩淡淡一笑:“我也想,可是很多事身不由己。小薇,好好保重,可惜与你相处时间太短。”他轻轻叹息了声:“小薇,祝你幸福。”
  说完这句话,他发动车子,离我而去了。我呆呆站在原地,望着渐行渐远的车子,眼睛逐渐被泪水模糊。我不懂为什么天浩要离开上海,离开我,我明明看到他眼里的深情,难道他有难言苦衷?
  那个晚上我几乎整夜没有合眼,玫儿也知趣的不来打扰我,直到天快亮才迷迷糊糊睡着。
  刺耳的电铃声惊醒了我的恶梦,我擦了把冷汗,庆幸对方来得正是时候。看一看时间已经下午1点多了,披了件外套就跌跌撞撞的去开门。
  竟然是朱槿,眼眶红肿,犹自抽泣着。我开了门之后,就懒懒躺倒在沙发上:“怎么了,才结婚就和路桐吵架?我看路桐脾气好得很,你呀得……”
  还没说完就被朱槿打断:“小薇,我叔叔死了,朱天浩死了。”
  我如被雷击,怎么可能,昨晚尚且好好的人怎么可能说走就走?“别开玩笑了,我昨天还见到他。”我声音颤抖的驳斥她。
  “是真的,小薇,你听我说,今天一早,我和爸爸过去看叔叔,才发现他死了,一点伤痕都没有。我们报警了,法医说是心脏病发作猝死。我在书桌上发现了这封信,是给你的。”
  朱槿泪水簌簌落下,我脸色苍白的接过信,信封上面写着“于小薇亲启”几个字刚劲有力,恰似他为人。
  开启封口后,我手颤抖的几乎没办法拿稳信纸,深吸口气才总算稳定下心神,细看信上内容:
  小薇: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不必为我伤心,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还记得我给你讲过与恶魔签订协议的故事么?我就是里面的小男孩,为了出人头地而跑到异国他乡,过着备受欺凌的日子。在贫病交加的日子里,我对自己发誓,无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自己混得象样了才回家。遇到亨利是我得转机,他是个好人同时也是个巫师,教会了我许多东西。他留给了我阿雷斯特。克罗利的笔记,那是个无法抵制的诱惑。我在无数次的心理斗争之后,终于妥协,用血同恶魔签下协议。
  我在签完协议之后,不甘心让恶魔得到我不朽的灵魂,于是耍了个小小的花招。我同时又向上帝求救“激励我,哦,上帝,用所有必须的情感,让我从恶魔和所有邪恶的鬼怪魔爪下逃脱吧!”
  我从恶魔那里得到我想要的一切,财富,地位,该有的都有了。但每一天我都在担心,一旦到了期限,恶魔将会出现索要我的灵魂,这20年来,没有一天我是过得安稳的。
  遇到你,是我这一生最值得庆幸的事情,我将我最灰暗的秘密只告诉了你。小薇,我多想再同你一起喝茶聊天,一起散步。但,我知道,今晚将是最后期限。
  我不知道能够逃脱恶魔的追索,若是万幸得到拯救,那我将含笑离去。小薇,珍重,我将永远为你祝福。天浩”
  看完信之后,我揪着朱槿的衣服,紧张得追问:“你发现他的表情是怎样?天浩是不是面带微笑?”
  朱槿闪过一丝诧异:“你怎么知道。”
  我舒了口气,泪水终于滚落,不断滴到手中信纸,字迹因着水迹而淡淡的模糊起来……
  已经是冬天了,天气渐渐转冷,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公司担任文员。虽然忙碌,但对于休息太长时间的我来说,那意味着重新开始,所以很努力得投入工作。因着快过年的关系,到处洋溢着喜气洋洋的过节气氛,我也不例外,早早为养父母精心准备了礼物,看到他们喜悦的神情,我暗自惭愧,他们的要求竟这么低,儿女小小的一点付出就可以让他们如此安慰。
   2003年的年初一,我一直睡到被电视声吵醒,睡眼朦胧起床看到玫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手表已经时间是下午1点多,忍不住一边打哈欠一边抱怨:“能不能把音量调轻点?吵得我头疼。”
  玫儿横我一眼,努嘴暗示壁上时钟:“看看都几点了,你和猪有的比。”
  “哼,猪有我漂亮可爱么?”我伸伸懒腰,清醒过来,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指着玫儿瞪大眼:“现在是白天,你,你怎么也出现?”
  “少见多怪,我过年放大假了。除了冥币红包外,还特许白天显形。”玫儿很神气的告诉我,但边说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不过,白天习惯睡觉了,一下子还真不习惯,我去睡会再来。”
  看着玫儿渐渐消失,我无奈叹息。走到门口,突然发现地上有封信,捡起来一看,信封上竟然是一片空白。大概是谁从门下的缝隙里塞进来的。我有些好奇,是给我的么?
  犹豫片刻,好奇心占了上风,终于忍不住打开来。
  “成添:还记得2年前的约定么,我不远万里如约而来,又怕时光流逝你已经忘了我,我整夜在门口徘徊,终不敢敲门。如果,你还记得我,今晚9点在街心花园的大树下见。白昙”
  原来并不是我的信,也许是谁发错了吧。等等,成添,这个名字很熟,好象在哪里看过,努力在记忆中搜索,终于想起,一年多以前,我刚搬到这里的时候,前任房客留下过几本书,上面的署名正是成添。想必是搬家时没有通知旧友,禁不住叹息,女人都是多情而脆弱的,那在我门口徘徊整晚的女子为了见面忐忑不安时,怎知道房里睡得并不是她日夜牵挂的男子,而是一个与己无关的陌生人。
  一个女子不顾路途遥遥,赶到这里,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在那里等待,我必须告诉她成添已经不住这里了。也许,她不久会找回他,也许她最终会失望,但无论结局怎样,通知她这个讯息是我该做的。
   8点半吃过晚饭,我换外出服时,玫儿出现了,睡觉的确对美容有好处,补眠后得她看起来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小薇,到哪儿去?”玫儿双臂撑在沙发背上,看着我动作,不解的问。
  我神秘一笑:“约会。”
  玫儿的眼睛顿时一亮:“和谁的约会?”
  自从天浩去世之后,我已经好久没有出门同人约会了。所以,玫儿的好奇是可想而知。
  只是想起天浩,总令我忍不住伤感。也许是天浩的离去,令我有切肤之痛,对旁人得分离难以视若无睹,所以今天才会去赴约。
  我神情黯然,因为不想让玫儿担心,于是勉强笑笑:“暂时保密,回来告诉你。”
  走出门的刹那,一行泪水滚落,天浩,你现在还好么?如果你有知,你也会同样想念着我么?我咬着唇,使劲拭泪,但不知怎的,泪水却越拭越多。
  外面很冷,冷风吹得我脸冰冰凉,由于过年的关系,路上行人很少,我一路小跑去街心花园,快到时,突然听得空中传来劈劈啪啪的声响,不知不觉停下脚步,抬头看夜空,有五光十色的焰火在闪耀,不过是片刻的光辉,然后消逝。
  “很美?不是么?”一个男子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
  我被那些美丽的火光迷住了:“是,很美。可惜太短暂。”
  一声轻轻叹息:“美丽的东西都不会长久,无论是焰火,爱情还是花。”
  我回过神,注意到身边的男子略带沧桑。又一个为爱所苦的男子,世人总是被爱情折磨的形容憔悴。
  “焰火如果不曾有过耀眼的瞬间,一朵花如果错失花期,爱情如果始终无踪迹,那么它们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短暂热烈的存在过,却可以让人记忆永恒,那比得一些无意义的东西不是更有价值。”我思忖片刻,缓缓说出自己看法。
  他沉默着,然后淡淡一笑:“或许,但没有人不想永恒。”他朝我微微颌首,便大步离开了。
  我呆立片刻,听得大钟敲响的声音,忙向街心花园的大树下跑去。
  大树下的长椅上正坐着个穿白色毛衣的女子,一头俏丽短发,听得我跑步的声音,连忙站起身向我看来:“成添……”昏暗路灯下,看到我脸庞,她顿时露出失望神情,低下头缓缓坐下。
  我喘了口气,定定神,慢慢走过去坐在她身旁:“你是白昙?”
  她抬起头,露出惊讶表情,直直瞪着我,小巧的嘴微微张着,好半天终于颤抖着问:“你是他女朋友,是成添让你来的,是不是?”说到后来,眼眶里泪珠已经盈盈欲坠。
  “不不,你误会了,我不认识成添,也不是她女朋友。”我连连摆手辩解着,并暗自佩服白昙的想象力。
  “那你是……?”她的眼眸带着怀疑在我身上打量。
  我理了下思路,把大致情况同她说了一遍。
  白昙喃喃自语着:“搬家了,竟然是搬家了,亏我那么远赶来。他竟然搬走,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看她痛苦的模样,我不知怎么去安慰:“你可以去找他,他应该有朋友,或许你可以找他朋友问问。”
  白昙缓缓摇头,泪珠在摔头刹那掉落在如玉脸颊,凄楚的可怜。“他连搬家都不告诉我,我还去找他做什么?他早已忘了我。”
  默然,在冬夜冷风中,我陪着一个陌生女子掉泪。
  “认识成添是在医院的草坪上,我们在那里遇到,他请我吃香草冰激凌,他告诉我香草是由香荚兰豆做的。香荚兰豆刚采收时并没有香味,必须用热水或蒸汽烫一下,在恒温箱中房三小时,再置于25度室温下过夜。如此7天,果荚变成巧克力才密封包装出售,要等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才会变香,那时就可以放在各类食物里加香食用了。成添说生活也是如此,必须经过无数的摧折,最后才能体会到甜美。”她含泪淡淡描述着。
  “在我出国前,我们约定,2年后今天,我们会在一起庆祝新年。这两年,由于这个约定的支持,令我熬过痛苦的日子,但,现在我的等待还有以后都没有什么意义了。”她的眼光逐渐茫然起来。
  “当然有意义,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一个男子严厉的声音斥责她。
  我和白昙惊讶的抬头,见路灯阴影下,站着个男子。他踏前一步站在灯光下,我才发现是刚才看焰火时遇到的男子。白昙惊喜的叫起来:“成添,你终于来了。”
  男子也神情激动,但勉力克制着自己,眉头紧皱:“昙儿,你答应过我的,记得么,出国前答应过我什么。”
  受到斥责的白昙象个孩子般委屈低着头,“无论怎样,都要努力活下去。”
  “好,既然你记得你的承诺,那就马上回去。”
  白昙抬起头,盈盈双眸深深凝视着成添:“成添,告诉我,你可会等我?”
  成添沉默片刻,坚定的说:“会,我一定等你。昙儿,若你违背自己的诺言,我不会原谅你,从此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
  “好,我放心了,这就回去。”白昙满意的笑了,泪珠犹自挂在腮边,但却笑颜如花。
  “成添,新年快乐!”她轻轻对着成添挥挥手,缓缓向后退着,一转身跑进了黑夜里。
  成添轻轻的回应着:“新年快乐!昙儿!”注视我片刻,欲言又止,但终于默然准备离去。
  “你没有影子。”我淡淡丢了一句给他。
  他挑起眉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苦笑:“是,我没影子。”
  “怎会去世?”
  “恶性肿瘤,癌细胞扩散全身,无药可救。”
  “你骗了她,你已经等不到白昙了。”我很是忧伤。
  成添眼眸深深注视着白昙离去的方向,满含伤痛:“总得给她个理由活下去。”
  泪珠盈上我眼眶:“她会好好活下去,我相信她会。”
  叹息,成添的叹息竟然让人感觉心痛,那种无可奈何的心痛。爱原来会让人如此疼痛,我正想安慰他几句,玫儿突然出现我眼前。
  她挡在我身前,一脸警惕的注视着成添,“小薇,你没事吧?”
  成添则是恍然的神情:“怪不得明知我不是人,你都这么镇定,原来如此。”
  玫儿怎么会突然出现,我的惊讶显露在脸上,玫儿斜睨我一眼,挥了挥手中信纸“我闻到这信纸有灵魂的味道,担心你,才出来找你。”
  信纸?那是白昙写的信啊,难道白昙……我不能相信我所怀疑的,只把眼光看向成添。他了然但却微微摇头,示意我猜错了。
  玫儿怀疑的看我,又转而看向成添:“打什么哑谜?”
  “白昙不是鬼,她因为心脏手术而处在昏迷状态。但一直记得我们的约定,即使是在昏迷中都念念不忘。”成添终于同我解释。
  “所以,她的灵魂不远万里回到这里同你见面。”
  “我本不想见她,可当我察觉到她失去求生意志,才不得不出现。 ”
  爱是可穿越任何时空的,他与她阴阳两隔,一旦察觉到对方的危险,立刻出现。只要对方活得好便也是自己的幸福了。
  玫儿悄悄拭去眼角泪珠,向成添伸手:“走吧。”
  成添镇定自若的上前牵住她的手,回头看我一眼:“谢谢你替我隐瞒。”我微微点头。
  我看着他们逐渐在空气中消失。偌大的公园只剩下我一个,我孤零零的站在路灯下,唯有影子为伴。抬头看到夜空中绚丽的焰火逐渐隐没在黑夜,只是一瞬间,但璀璨得不可思议。在我还未察觉时,一行泪已经滑过脸颊,我低低唤着“天浩”,胸口突然感觉疼痛……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在新的工作环境里认识了不少新同事,人际关系没有以前那么复杂。也有男同事向我暗示好感,但鉴于前车之鉴,我敬谢不敏,常常淡淡一笑故作不知,时间长了,他们也萌生退意,只拿我当单纯同事看待。我喜欢这种平淡安逸的日子,每天都能保持好心情。
   2月14日情人节,这个西洋的节日已经成了许多恋人互相表示爱慕,增进感情交流的机会。从一早开始,就有女同事不断收到花。红色玫瑰,粉色郁金香,白色百合,办公室里洋溢着喜悦和欢笑。不是不羡慕那些浓情蜜意,但很多东西并不能顺人心意,我略带伤感的想起天浩,忽觉鼻子发酸,赶忙趁人不留意去了次洗手间。
  下午5点不到,老板为了约会提早走了,这下其他人更是忙着收拾整理东西溜走,没一会,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一个。看着手边大摊工作,忍不住苦笑,反正无处可去,加班吧,早点把事情做完也好。
  6点,觉得有些饿了,就为自己泡了杯咖啡,一边喝一边吃饼干充饥。突然听到有人敲门的声响,抬头见门口站着个穿粉红色裙装的年轻女子,带着些怯生生的笑意,询问的望着我。
  “进来坐吧。”我站起身,热情的招呼。
  她见我很友好,于是顿时放松神情,过来坐我一旁。
  “找人还是有事?”我替她泡了杯热水,递给她。
  她却没有接,略带歉意:“我不喝热水,一向都喝冷水。”
  我一怔,收回手,又替她倒了杯温开水。她犹豫一下,接了过去,放在一旁。
  “以前我在这里呆过一年,今天正好路过,想过来看看。”
  哦,原来是以前在这里工作的职员,还真是念旧。
  “那可不巧了,今天情人节,他们都提早走了,办公室只剩下我一个。”我很遗憾的告诉她。
  她温婉的笑着:“没关系,我只是回来看看。对了,你今天怎么还留在这里加班,没有约会吗?”
  约会?我摇头:“有约会的人怎会留下来加班。”
  她顿时同情的望着我,又低声哀怨的说:“我也是,没有爱或者失去爱都是女子的悲哀。”
  看来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嚼着饼干却味同嚼蜡,干脆扔在一旁。
  她起身走到角落的办公桌,轻轻抚摸着桌面道:“云丰还坐这里么?”
  王云丰,她却直呼云丰,好亲热的称呼。我渐渐若有所悟,她是来这里看一个人,那个人对她而言意义非同一般。王云丰真是好运,在他高高兴兴同女朋友约会时,竟然有另一个女子牵挂着他,特意跑到这里来看他。
  “是,他一直坐那里。”
  她抬起头,看到我神色,于是了然的一笑,眼光逐渐迷离似乎看到了从前:“云丰以前对我很好,他记得我那些小小的嗜好,总是处处照顾我。有时候空闲下来,他会同我说说心里的烦闷,我不善言辞,只有听着的份,哪里会安慰他。那些日子,现在想起来真是快乐!”
  她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知道有人关心,爱护着自己,那真是种幸福啊!”
  美好的爱情总是令人不时的回忆,我明白她的感觉,深有同感的点头。
  “你呢?你的爱情又是怎样?”她有些好奇的看着我。
  我?想起天浩,一阵伤感:“他离我而去了,但我时时会想到他,午夜梦回时总觉得他会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叫着我名字,同我说,小薇,那只不过是一个玩笑。”
  “唉,有情人的生离死别是最让人难过的。”她过来同情的安慰我:“但是,离去的人也希望活着的那个能够生活的幸福美满,爱就是希望对方过得好,过的快乐。虽然云丰不再需要我,但我还是希望他快乐,希望他过得好,希望他甚至能在偶尔的时候想起我,那我就满足了。”说到后来,她的眼眶中珠泪盈盈欲坠。
  她拭着泪,却努力想挤出个微笑来证明她的话。一个可怜可爱的小女人啊,我叹息一声,递上面纸。
  “谢谢”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
  “打扰你很长时间,我也该走了。”她顿了顿,目光里含着祈求的同我说:“别告诉他我来过,好么?”
  我点点头明白她的心意。
  她顿时笑颜如花:“谢谢你,对了,怎么称呼?”
  “于小薇,叫我小薇就好。”
  “我叫杜鹃,很高兴认识你。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是来做最后告别的。小薇,你是个好人,将来一定会幸福的。再见了!”她走到门口,含笑同我挥挥手,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杜鹃走后,我怎么都静不下心办公,干脆收拾东西回家。
  刚走到家门口,发现有人等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束花很不满的瞪着我。
  “于小薇,你是于小薇吗?”
  我有些莫名其妙:“是,我是。有事情吗?”
  一支笔和一份单子递到我面前:“我是速递公司的,签收吧。都等了大半天了。”
  签完名字,单子立刻被抢过,一束花和一个小巧的礼物盒被塞到我怀里。那个人飞快的跑下楼,我听得楼下传来发动摩托车的响声,想必是去赶约会。
  我忍不住展颜,开了房门,心里犹在想是谁送的。
  玫儿躺在沙发上看杂志,听到开门声,抬头看到我怀里的花,立刻向我扑过来,惊呼:“好漂亮的白玫瑰啊,是哪个呆子送的?”
  我摇头,表示自己一无所知。
  打开礼物盒的刹那,一张纸条掉落下来,我俯身捡起“小薇,也许我不能亲手将礼物送到你手里了,但我会一直祝你幸福!天浩”
  是天浩送的,他虽然走了,但早早为我就做了安排。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条白金的手链,链扣处垂荡着一颗小小的心。将链子系在左手腕上,那一刻彷佛感觉天浩温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我再也忍不住,一边微笑着一边掉泪。
  玫儿怔怔看着我,然后悄悄转过脸去拭眼睛。晚上,我梦见了天浩,看到他殷殷嘱咐我:“小薇,你要过得好才是。”早晨醒过来,发现枕头湿了一大片,眼睛微微有些红肿。
  我用冷水敷了眼,又照常去上班,中午闲暇时记起杜鹃,于是悄悄问同事邱铃兰:“我们这里以前有没有一个同事叫杜鹃的?”
  铃兰看我的神情,有些惊讶:“我都在这里呆了7,8年了,都没听过有这么个人。”
  现在轮到我惊讶了,我扭头注视着角落的位置,王云丰一边在给桌上新搬来的文竹浇水,一边笑着同人说:“真是可惜我以前那盆杜鹃花了,开花时才好看呢,不知哪个冒失鬼浇热水把它浇死了。想起来都心疼,我都养了好几年了。”
  杜鹃花?我顿时领悟过来,抚着左手腕上的链子,那颗小小的白金制成的心在我腕上轻轻晃着,那一刻,我伤感的体会了杜鹃的心。
  是清明节了,天气并不好,总是雨意朦朦,象扫墓人的心情,带着阴霾和不能抑止的潮湿。我撑着伞,在天浩的墓前放上一束白玫瑰,看着墓碑上他含笑的脸庞,让我感觉温暖,好象他只是暂时离开似的。
  “天浩,我找到新工作了,生活还算不错,虽然平淡却也安逸。你的礼物收到了,我很喜欢,你一向都最懂我心意。看,很合适,不是么?”我将左手腕上的手链微微晃动,展示着,我总觉得他会看到,听到。
  离开墓园的时候,发现雨里扫墓的人并不多,可能是天气不好的缘故,看他们静静伫立在雨中,即使是远远的,旁人也可感到他们的悲哀。死亡带走了一些人,又给另一些活着的人留下创伤。
  我慢慢走出墓园,心情很宁静。一个人在雨里静静走着,可以容自己细细回忆,体味以及怀念。雨渐渐大了起来,伞已经遮不住那四面袭来的雨丝,我看到旁边有一家名为“思念”的小礼品商店,于是走进去避雨。
  店里的布置很精致而典雅,玻璃架上陈列着各式各样可爱的小礼品。有个穿浅蓝色毛衣,牛仔裤,梳着马尾辫的女孩正坐在那里绣花,看到我进来,很友好的冲我微笑:“随便看看吧。不买也没关系,今天天气不好呢!”的确,坏天气显然影响了她的生意,店堂里只有我一个顾客。
  我看了看外面,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盘算着避过这一阵再走吧。反正闲着,我沿着玻璃架慢慢看过去,有可爱的KITTY猫摆设,SNOOP的相架,星形的闹钟。。。那些小玩意看起来令人爱不释手,我一样样拿在手里细细端详,又小心的放回去。
  一个吊灯造型的熏香炉吸引了我的注意,下面是插蜡烛的白色烛台,而微微晃动着的吊灯是可爱的粉绿色。拿在手里顿时喜欢得不舍放下。
  “那个10元。”女孩子抬头看到我喜欢得样子,轻轻说。
  10元并不贵,我马上掏钱买了下来。
  女孩子将绣花放在一旁,起身收钱,同我寒暄:“喜欢熏香?都喜欢什么味道?”
  “我一直都用百合花精油。”
  她顿时笑了:“很清甜的味道,不过一直用相同味道,不会想换换么?”
  换?我摇头:“也许因为喜欢,所以习惯了,也不会想到用其他的了。”
  “看来,你倒是个很执着的人,那可并不一定是好事哦,有时候改变一下习惯,可能会发现其他的也不错。”女孩子一本正经的建议着。
  改变?我心一动,突然觉得她的话很有哲理。
  “那,你推荐一下,还有什么味道比较好?”我犹豫了下,决定做出尝试。
  她在货架上翻着,喃喃念道“丁香,蔷薇,薄荷,紫苏,熏衣草,啊,有了。”她很高兴的把找到的深紫色小玻璃瓶托在手心,举到我面前“玫瑰,试试用玫瑰吧,香味不错,据说还可以让人皮肤好呢。”
  被她的快乐感染,我也愉悦起来:“好啊,就买玫瑰吧。”
  这实在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一边替我包装一边说:“康复大家张子和在《儒门事亲》里记载以兰除其陈气 ,用桃花使病人 神日冒,气血日和。古时端午节焚烧艾叶,菖蒲驱疫避秽,你看,我们中国人多聪明,那么早就知道使用熏香了呢!”
  咦,她懂得还真是不少呢,见到我惊讶的样子,她忍不住得意的开怀:“别被我唬住了,我是才从书上看来的,在你面前现买现卖了。”
  和她聊天倒是愉快,我看了看外面,雨势逐渐小了,该是回家的时候。
  临出门前,她清脆的嗓音传来:“以后再来光顾哦!”我笑着点头挥手,同她告别。
  回到家,天色已经漆黑,雨依旧缠绵的下个不停。
  我打开灯,疲惫的坐在沙发上,玫儿不在,她昨天就同我说过,清明节诸鬼放假,她忙得很必须到处巡逻,免得到时候哪个鬼不守冥界规则,跑到人间捣乱。万一哪里出个岔子,阎王怪罪下来可不得了。
  一个热水澡让我全身暖和起来,我在熏香灯里倒入精油和水,燃起烛火,看着雾气慢慢飘起,玫瑰的甜香逐渐弥漫了整个屋子。的确很好闻,很舒服的味道,我忍不住打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在沙发上蜷缩着睡着了。
  朦胧间听到有人轻声啜泣的声音,是谁?玫儿么?不会,玫儿今天应该不在,那是谁在哭呢?这么一想,心中顿时一凛,神志开始清醒过来。我揉揉睡眼悻松的双眸,努力振作精神,向前看去,突然吓了一跳。
  一个穿白色裙装的女子正坐在椅子上哭泣,离我不过一米的距离。
  “你是谁?是鬼么?”见过太多鬼魂,除了开始的惊讶外,倒并不觉得害怕。我记得玫儿同我说,鬼是能幻形的,若是你心里把它想的可怕恐怖,那么它感应到你的想法,就会以你最怕的形象出现,若是你认为它是美丽的,它就是美丽的。所以遇鬼时,保持镇定就好。
  她的眼睛已经哭肿了,抬起头,我看到她秀丽动人的脸庞,是个美女呢!
  “你,你不怕我么?”她胆胆怯怯的瞥了我一眼,又赶快低下头去。
  我摇头微笑:“你这么美丽,我怎会怕?何况我见过不少鬼呢?”
  她看起来微微有些惊讶:“哦,你胆子真大。”说着又继续她的抽泣。
  “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清明节,怎么不回家看看呢?”
  “呜~~~我回不去!”说道这里,她更伤心了,害得我都担心她会哭得透不过气。
  看她这么哭的趋势,看来一时半回都止不住,我干脆起身泡了杯茶。
  “你可以同我说说原因,或许我可以帮忙,我认识一个白无常。”我热情的向她建议。
  她哭声渐渐小了,但抽泣仍止不住,断断续续的说着自己的经历。
  她叫林紫苏,原是一个孤儿,自小父母双亡,是叔叔林鹏和婶婶带大的,但又不得他们疼,好不容易熬到高中毕业,准备找份工作独立,结果在上班的第一天被一辆乱闯红灯的车给撞死了。赔偿的几万元钱都落进叔叔婶婶的口袋,她却连块墓地都没有,把她的骨灰草草藏在了一块荒地。没多久,那块荒地被人买下承包种花了,种的几亩都是玫瑰花。不知怎么搞的,她的魂魄竟然被玫瑰花当作养分吸收,从此动弹不得,直到玫瑰花被采摘,又炼成精油,她的魂魄就一直关在那小小的玻璃瓶里不能释放。
  “呜~~我连安身之处都没有,也没人烧钱给我,活着时做人那么可怜,没想到现在连做鬼都这么惨!”说到凄凉处,她忍不住放声痛哭。
  还真值得同情,我心顿时软了:“明天,我去找你叔叔婶婶,让他们给你买块墓地。”
  紫苏可怜兮兮的望着我:“他们怎么肯听你的话?”
  “若是不听,你就现形,他们怕了怎会不依?”我胸有成竹。
  她顿时欣喜起来:“那就多谢你了。”
  第二天傍晚,我按着紫苏给我的地址,找到了她的叔叔婶婶家。一边按门铃,一边握着那瓶装有紫苏灵魂的玫瑰精油,暗自打着腹稿,如何劝服他们。
  门开了,一个斯文的年轻人疑惑的看着我:“你找谁?”
  我努力友好的微笑“请问林鹏住这里吗?”
  “哦,是的。请进来说话吧。”他开了门让我进去。
  我在沙发上坐下,一个年轻的孕妇从房间里走出来,好奇的看着我。
  “你父亲不在吗?我找他有点事。”
  他递了杯水给我:“我父亲?你不是找我的吗?”
  我惊讶的瞪大了眼:“林鹏不是你父亲?”
  “林鹏是我。我父亲在我3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疑惑的看着我回答。
  怎么回事?我脑子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
  “嘻嘻,谢谢你哦,小薇。我可终于回来了。”随着紫苏清脆的笑声,她渐渐在我面前显形。孕妇低呼一声,顿时吓昏了过去,没等她倒地,眼明手疾的林鹏赶紧扶住她身体,将她抱到沙发上放平。
  紫苏痴痴的望着林鹏,“鹏,我回来了,不管你怎么逃避,我始终都会回来你身边。”
  林鹏只顾看着自己的妻子,温柔的握住她的手。“肖紫苏,活着时我告诉过你,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你。你死了,我更不会喜欢一个鬼,我只爱我的妻子。若你想回来吓唬我,那你就想错了,我林鹏并不怕你。”
  “鹏,你对我竟然如此无情?”她神情哀怨,双眸含泪,显得楚楚动人。
  林鹏哼了声,怒视她:“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搞的那些花样,你跟踪我,散布谣言,暗算我妻子,害我丢了工作,差点离婚,最后又想烧我的房子与我同归于尽,幸好老天有眼,害人不成反害己,你是死有余辜。”
  没有想到紫苏生前竟然是这么狠毒可怕的一个人,不由暗暗心惊,我只看到她凄楚可怜的外表,想不到真实的她竟是如此恶毒。
  泪水不断沿着肖紫苏的脸颊滑落,她凄厉的大笑起来:“是,我是死有余辜,只因为太爱你,太想得到你,那有什么错?”
  我与林鹏均叹息摇头,她错的太离谱,犯下的一切罪孽竟然用爱当成幌子,但那掩饰不了她邪恶自私的心。
  “林鹏,只要我变成她,你就会爱我了,是不是?”她眼珠一转,冷冷指着昏迷的孕妇。
  不等我反应过来,只看到紫苏向躺在沙发上的孕妇身体扑去。
  “不准。”玫儿严厉的声音突然出现,只见一条银色的光链飞速圈住紫苏的脖子,越收越紧,玫儿手往里一扯,她就乖乖随链子回到玫儿身旁。林鹏惊讶的合不拢口,呆呆看着。
  她白了我一眼,嘴巴一撇,低低骂了声:“小笨蛋,尽给我找麻烦。”我自知理亏,一句不敢辩解。
   孕妇传来低低的呻吟,玫儿与紫苏立刻消失,林鹏赶快上前查看。
  我悄悄的离开了,在得知自己的好心为他们带来麻烦之后,哪里还有脸呆着。
  回到家,玫儿已经懒懒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了,看到我,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我厚着脸皮陪笑:“玫儿,今天多亏你及时出现,否则我都不知怎么办才好。”
  “平时看你也挺机灵,怎么会这么轻信鬼话?”玫儿斜睨我一眼,很是惋惜的样子。
  我觉得委屈:“我怎么知道,她不怀好意,看她可怜才想帮她一把。”
  玫儿正色:“小薇,人都有好坏之分,难道做了鬼反倒个个都象成佛似的,脱胎换骨么?”
  “是,我明白,你教训的对。”犯错的人最好的认错方式就是态度诚恳。
  玫儿突然嗅嗅空气,露出怀疑神色:“什么味道?不是百合花的香味。”
  啊,我顿时记起,将包里的玫瑰精油翻出,“肖紫苏的魂魄曾经装在这里。”
  “哦,没事,你尽管用好了,她的魂魄被我带走,现在这不过是瓶普通的精油。”玫儿顿了顿,瞟了我一眼斟酌着说:“其实,玫瑰的味道也很不错。习惯是可以改变的,也许生活会因此变得更好。”
  我淡淡一笑,也许由时间形成的习惯还是需要时间来改变,而我需要的只是更多一些的时间而已。
  春天是多雨的季节,这个星期已经连着下了三四天的雨,好不容易盼到周五放晴。看到阳光,我连心情都好了起来,特意换了身浅紫色碎花裙装去上班。
  赶到办公室,发现桌上放着张红色喜贴,打开一看,原来是同事邱铃兰下个星期天要结婚了。铃兰是我在新环境中认识的好友,性格温柔善良,平日里也很照顾我,见她要迈入婚姻之中,不由暗自为她高兴。
  “恭喜你,铃兰。”我转头向隔壁办公桌的铃兰低声道贺。
  铃兰却神色呆滞,恍若未闻。
  “铃兰,铃兰……”
  我又喊了两声,她才惊觉,回过神带些歉意:“小薇,你说什么?”
  “你怎么了?”我发觉她眼圈发黑,眼睛带着血丝,明显没有睡好。
  铃兰掩饰的笑笑:“没事,昨晚做了个恶梦,没睡好。”
  我放下心来,同她开着玩笑:“是婚前恐惧症吧,是不是担心以后老公对你不好。”
  “才不会呢,家伟怎会对我不好?”她一扫阴霾,娇羞的辩解。
  家伟是铃兰未婚夫,对铃兰言听计从,宠的很呢。
  看到她神情开朗起来,我才舒口气。
  快下班时,铃兰的未婚夫来接她回去,两个人甜蜜的样子令人羡慕,而我依旧是办公室最后一个走的。没有赶时间的理由,便干脆笃定的消磨时间。
  周末晚上,我无处可去,和玫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小薇,我今晚12点就要借调到别处。”玫儿有些无精打采,连电视都无心观看。
  我有些惊讶:“你是不是犯错了?”
  “我是去帮忙。”她白我一眼:“都不看新闻么,广州那边非典型肺炎夺去多人生命,那边的白无常日夜加班都忙不过来。”
  “电视报道死亡人数并不多,怎会要你去帮忙?”我有些疑惑。
  玫儿轻轻敲我脑袋,很不屑的哼了声:“电视也信,学不乖么?我还骗你不成。”
  我顿悟:“去多久?”
  “只去7天,以后会有其他白无常轮班去帮忙。”玫儿感叹:“劫数啊,这回不知又添了几多亡魂。”
  玫儿离开后,屋子里更显得空荡荡了。周六上午,不想起床的我躺在床上翻看贾斯廷的《纸牌的秘密》,故事里那些纸牌活在主人公的想象世界里,唯有小丑牌才是唯一清醒者。也许疯狂世界里的清醒者最痛苦不过,必须体验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与悲哀。
  正看得入迷,门铃响了。会是谁呢?
  披了件外套,匆匆跑去开门,只见铃兰失魂落魄的站在门外,容色憔悴。
  我大吃一惊“铃兰,快进来,你怎么了?”
  看她全身有些瑟瑟,我赶快给她泡了杯热茶,她捂着茶杯,微微的发抖。
  “小薇,我不敢睡。一闭上眼就做恶梦,而且是同一个恶梦。”铃兰略带惊恐的说。
  我轻轻拍了下她的肩膀安慰:“没事,同我说说,怎么回事?都梦见些什么?”
  铃兰的嘴唇都发白了,我看到她内心充满恐惧。
  “我梦见我在水里挣扎,水很冰,那些冰冷的水从我鼻子,嘴巴,耳朵涌入,我看到岸上有一个人,我拼命呼救,但是那个人只是冷冷的袖手旁观,我可以看到那个人双眼闪着可怕的光。然后我就下沉,下沉……”说到此处,她手抖的快握不住杯子,水洒了一地。
  我赶忙从她手里取过杯子,发现她双手冰凉的可怕,不由惊呼了声,将身上外套脱下披在她身上。
  “只是一个恶梦,每个人都会做恶梦……”我试图安慰她。
  “不,小薇,那太真实了,你无法体会,那是种真实到体验死亡的感觉。”她打断我的话,神情激动站起身在我面前来回踱步,“连着一个星期,每天我都梦见相同的情形,我知道那是一个暗示,我必须弄明白。”
  我叹息一声,铃兰情绪很不稳定,这太不象平时处变不惊的她,看来这个恶梦的确扰乱了她的生活。
  “你有没有同家伟谈过?”
  她有些哀怨:“他不信我,只说是我婚前情绪焦虑所致,让我去看医生。可我知道事实不是如此。”
  “铃兰,那你准备怎么做?我能帮上你些什么吗?”我诚挚的同她说。
  铃兰一把抓住我的手,很是欣慰:“你能,小薇,我现在就急需你的帮助。”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能帮上铃兰也不错。当我坐到铃兰开来的车里时,暗自想着。
   “去哪?”
   “嘉定,我梦里的那个地方有许多石狮子。于是找书查了一下,发现嘉定那里有个孔庙,外面就有不少石狮子。”她一边开车,一边回答我。
  车子行驶在沪嘉高速公路,看车窗两边闪过的风景。我脑海里对于铃兰的此行并不抱太大希望。
  驾下高速以后,铃兰停车问了问路,又继续向前开着。
  车子一路开到了孔庙门口,这里两旁大树森森,日光从树缝间洒下斑驳光影。游人三三两两的经过我们车旁,而顺着路往东过了石桥就是一个公园。路边南面是一排石栏,上面果然雕刻着许多狮子。
  铃兰跳下车,看着那些狮子,脸色刷白,嘴唇颤抖着道:“是这里,真的是这里。”
  她拉过我,指着公园方向:“小薇,我没来过这里,可是我知道那里有棵空心树,已经几百年,两三个人合抱不过来。”
  我半信半疑,于是就问路旁卖水果的大爷。大爷乐呵呵的说:“对,里面是有这么棵树,是空心树,少见的很。”
  铃兰摇晃一下,倚着石栏做支撑,我上前扶住。她低声说:“走,到湖边瞧瞧去。”
  我搀扶着她来到石桥边,一泓碧水微微漾着柔波,铃兰突然一颤,就这么片刻,她慢慢直起腰身。眼神里的惊惶失措消失不见,转而换之的怨恨。
  她顿顿足,咬了咬唇,“小薇,跟我走。”我摸不着头脑:“去哪?”
   “别问,跟我走就是了。”虽然铃兰说从没到过这里,却象熟门熟路的沿着鹅卵石路,穿过小巷,七拐八弯的带我到了一处旧居民区。
  她在一所屋子前,站定,眼神闪过一丝迷离,但只是瞬间,终于坚定的上前敲门。
  木板门吱呀一声开了,“谁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婆婆眯缝着眼睛端详我们。
  待她看仔细了,立刻象见了鬼般惊叫:“娟娟,你终于找上门了。”她身子晃了晃,竟然对着我们跪下来,不停磕头。
  “娟娟,当年我不是成心害死你。我是恨你和庆洋一起,害得庆洋要同我离婚。但那时,我不是故意推你落水,只是失手啊。”老婆婆哭得泪流满面。我则暗暗惊奇,铃兰的梦竟然是真实发生的事。
  “你推我入水,一心只想我死,好得回庆洋。”铃兰语声凄厉,目光显露愤怒。
  “我做了亏心事,这几十年没一日过得安心啊。半夜总梦见你向我索命,庆洋最后还是离开我了。这几十年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真是报应啊。我知道你是来带我走的,也好,我只求你原谅我,让我死的安心啊。”老婆婆磕得头上已经流血。
   我很是不忍,上前想扶她起来。老婆婆却推开我,依旧磕头。
   “娟娟,求求你原谅我。你原谅我,我去得也好安心啊。”
   铃兰突然叹了口气,神色缓和:“你起来吧,我原谅你。”
  老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颤声问:“娟娟,你原谅我,你原谅我了?”
  铃兰点点头:“有因才有果,我前世已为做错的事还债了,你也如此。我不想让你这一世始终活在痛苦歉疚中,我打的结由我来结吧。”
   “谢谢,谢谢。”老人对着铃兰涕泪横流感激莫明。
  在回程的路上,我佩服的对铃兰说:“铃兰,你能宽容曾经害死你的人,真是了不起。”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纠缠那些陈年恩怨,于我于人都没好处。既已重生,前尘往事该断得就断了吧。”铃兰长舒口气,终于微笑。
   而夕阳正从一旁车窗撒进光芒,照得铃兰的脸庞淡淡的发着金光。
  快下班的时候,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小薇,我在刘阿姨家,你也过来,记着买块好看点的玉来。”我应着,挂了电话。又急匆匆赶到金店,挑选玉的时候,才想起忘了问母亲,玉是送给谁的?无可奈何之下挑了块雕刻着观音像的绿玉,刘阿姨家遭遇变故,也许需要玉来改善一下运气。
  刘阿姨是母亲情同手足的好姐妹,从小时候一直到现在,已经几十年的深厚交情,两家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刘阿姨也拿我当自己女儿看待,上中学时,为了方便,我就一直住在她家里。但刘阿姨的遭遇十分可怜,儿子智杰才7岁,刘阿姨的丈夫就出车祸死了,但她却十分坚强,一个人拉扯着智杰长大,在智杰上中学的时候,经人介绍和李叔叔再婚了,幸好李叔叔倒十分照顾体贴她,对智杰也好,可是智杰一直都不能原谅母亲的再婚,认为母亲背叛了自己和生父,对李叔叔也存在偏见,一直借故挑刺,三天两头同母亲和李叔叔吵架。
  为了这件事,我没少劝过智杰,智杰对我很亲,一向把我当亲姐姐看待,对我的意见总是很尊重,但是这件事无论我怎么说,他都不能转过弯来。我记得他怒气冲冲的对我喊:“小薇姐姐,他是个外人,就算我爸爸去世了,妈妈怎么可以把一个外人当做丈夫,让我叫那个人爸爸,我做不到。什么对我好,那是假的,做给我妈看的,就我妈笨才相信他。哼,反正我得守住这个家,得把他赶出去。”当处在青春叛逆期得智杰发现自己的作为并不能将李叔叔赶走时,他失望透顶,对母亲失望,对没人支持他的世界失望了,于是开始自暴自弃,逃学,打架,抽烟,甚至在其他人的诱惑下开始——吸毒。
  接下来的事情,我几乎不敢回想。一个染上毒瘾的孩子为了满足自己毒品的欲望会做出些什么可怕的事情来,智杰开始偷家里的钱,当刘阿姨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泥沼深陷,无力自拔了。刘阿姨又生气又伤心,哭着求他戒毒。可是毒品啊,一旦染上了,怎可能轻易戒掉。那是可诱惑人进地狱的东西,可让天使失去翅膀,再也无力飞翔的毒药啊!
  刘阿姨和李叔叔为了帮他戒毒,强制将他四肢用布条紧紧绑在床柱,整整四天,据邻居说,智杰的惨叫让人听得心都发怵,母亲毕竟是母亲,见到儿子如此可怜的模样,怎么忍心,终于将智杰松了绑,谁知道智杰松了绑之后,竟然从家里逃了出去。李叔叔和刘阿姨在焦急的找乐几天后,才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发现了他,那时候他已经神志不清,躺在地上,满口说着胡话,于是他们马上送他去医院急救。
  那些天,我在医院里看到的智杰已经是憔悴的不成人样,哪里还有半点十八岁孩子的幼稚天真,眼神呆滞,那种沧桑感令人鼻酸。我怎忍得住泪水,转头掩饰着擦泪。
  智杰神情疲倦的笑了:“小薇姐姐,我还没死呢,怎么就为了我掉眼泪?”
  我立刻斥责:“还敢说,这么不珍惜自己,尽说些不吉利的话。”
  “小薇姐姐,到现在,我真是后悔啊,可惜人生没有后悔药吃,我这辈子算是完了。”他怅怅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一行泪滑落腮边。
  “说什么傻话,等你把身体养好,把毒瘾戒了,还有大好人生要过。”我拭泪安慰他。
  他怔怔望着我:“有么,我还有将来么?我觉得自己好象看不到明天似的。”
  智杰在医院里住了15天,第15天我去探望他,他的精神似乎好了很多,已经能坐起身,我进病房的时候,看到他正和刘阿姨,李叔叔说话,看到我来了,忙招呼我:“小薇姐姐也来了,正好有些话对你说呢。妈,你和李叔叔去买些点心,我有些饿了。”
  我有些诧异,智杰什么时候开始叫李叔叔了,现在又特地把刘阿姨和李叔叔支开,怕是有些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他很调皮的冲我挤挤眼:“小薇姐姐,我就预感你会来。除了妈之外,就和你最亲了。”
  见他露出好久不见的孩子气,我也愉悦起来:“才刚好些,就开始淘气了。出院了,不知会顽皮成什么样呢。”
  “小薇姐姐,在医院这些天我躺在病床上,细细的想自己的行为,觉得真是对不起我妈,李叔叔其实对我很不错,过去我一直都对他存在偏见,把他对我的好看作别有用心,现在想想真是幼稚。有他照顾我妈我也放心了。”他很伤感的说着。
  我顿时觉得不安起来,“那怎么行,你妈养你这么大,你以后也得孝顺她照顾她才行。”
  他淡然一笑:“有心无力,我这辈子最对不起得就是我妈,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还当她儿子,好好孝顺她,再也不惹她生气,让她开开心心的。”顿了顿又无限感慨的说“小薇姐姐,为什么人总是要到失去后才知道要珍惜呢?”
  不等我回答,刘阿姨和李叔叔已经走进房间,刘阿姨笑着说:“智杰,有你最喜欢的生煎包呢,还热着,快趁热吃。”那天,高兴的我们都以为智杰会逐渐好起来,会象以前一样活蹦乱跳的。可是,谁能料到,那天晚上的12点,智杰就这么静静的去了,那颗被毒品残害得不堪受负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留下为他哀痛欲绝的母亲,一个人独自走进未知的世界。
  智杰的追悼会上,刘阿姨哭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四十多岁的人一下子迅速苍老,鬓边白发丛生,她的嗓子已经完全哑了,但从她不断开合的口型中,我知道她在叫着智杰。李叔叔默默掉泪,却仍在一旁有力的扶持着刘阿姨。18岁的智杰,曾是刘阿姨的全部生活希望,如今儿子走了,不但带走了母亲身体的一部分还带走了她的欢笑。
  距离智杰去世已经一年了,而我想起他时却象就在昨天,总觉得那个活蹦乱跳,嚼着口香糖,喳喳唬唬叫着“小薇姐姐”的少年会随时出现我眼前,在出租车上我涔然泪下,害得好心的出租车司机以为我失恋了,不断的安慰我明天会更好。
  当我站定在刘阿姨家的门口,调整了心情,努力让自己脸庞带着笑容才敢敲门。开门的刹那,我以为我面对的是满脸愁容的刘阿姨,没想到,屋子里却充满了欢笑。
  一个不过四五岁的小男孩正站在屋子中间奶声奶气的唱歌,唱得是“世上只有妈妈好……”歌词唱得不全,翻来覆去就这么两句。但围着的几个大人却听得津津有味,还拍手叫好。
  母亲看到我,忙冲我招手:“来,小薇,见见小念杰。”念杰?我疑惑的看着小男孩,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跑到刘阿姨后面躲起来,却又好奇的不时探头冲我张望。
  “念杰是我领养的孩子,也真是有缘,那天我和你李叔叔去孤儿院,念杰一看到我就抱住我不放,同我亲的很呢。孤儿院的人还说他智力有问题,真是瞎说,念杰只是怕生,你看,他多聪明乖巧。”刘阿姨一把抱起念杰,亲着他小脸,笑得象朵花。
  母亲悄悄问我:“玉呢?快拿出来,给念杰。”
  我顿时醒悟,从包里取出玉,挂在念杰脖子上:“小念杰,送你个礼物,要快快长大哦。”要凑上去亲他小脸时,念杰一转头,趴在刘阿姨肩头,躲开我。
  “咦,还怕羞呢?真是同智杰小时候一样。”刘阿姨说着,眼眶突然湿润起来。念杰——刘阿姨念念不忘的智杰啊,幸好如今小念杰成了智杰的替身,刘阿姨可以把她对智杰的爱在念杰身上延续,智杰,你在天有灵,知道母亲的心么?
  李叔叔伸臂去接念杰,念杰乖巧的用小手搂住李叔叔,天真的漾出个甜蜜的笑。乐得李叔叔连连把他抛上抛下,害刘阿姨发出惊呼。
  念杰让这个屋子变得有生机,把欢笑和温馨带给了刘阿姨和李叔叔。我为他们高兴,有了念杰的生活一定会变得不同,让他们的生活有了寄托。
  吃过晚饭,趁着母亲和李叔叔他们聊天,我过去逗小念杰,努力想要亲到他柔嫩的小脸颊,小念杰却怎么不愿,到最后被我抱住身体,左扭右扭却始终挣脱不出时,发急了,竟然皱眉低声冲我说:“小薇姐姐,别闹了。”
  我顿时怔住,停住手中动作,张大口几乎合不拢,那是智杰,只有智杰才会叫我小薇姐姐,不会错,我认得出。
  “智。。。”还未说出,他已及时按住我口。
  “嘘~”他焦急得看了眼刘阿姨和李叔叔,才松口气。
  我了然的点点头,拉下他小手,好奇的轻声询问:“怎么回事?”
  他摇头,困惑不解低声说:“不知道,死亡那刻我只觉得全身一轻,就飘了起来,我不知道要去哪里,就一直跟在我妈身边。看她伤心难过,我也难过。我恨自己不能让她快乐,反而给她带来痛苦,我不断祈求上天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可以重新孝顺她。”
  “后来呢?”
  “后来,我跟她进了孤儿院,不知怎的,这个痴呆孩子的身体竟然有强大吸力,把我吸了进来,于是我就成了这样。我想那是上天见我妈可怜,所以给我一次机会来弥补。”他终于笑了,酒窝深深,天真又可爱。
  我想了想:“怎么不告诉你妈?”
  他摇头:“不需要,在她心目中,念杰就是智杰,由智杰闯的祸,留的伤,就由念杰来抚平吧。小薇姐姐,为我保密哦,我不想被人当怪物。”
  “啵~”我终于趁他不留意,亲到他嫩嫩脸颊,顿时得意的叫着“我亲到了,我亲到念杰喽!”
  念杰嘟起嘴,跺着脚,不服气的向我冲过来。而刘阿姨他们则含笑在一旁看着,满屋子都萦绕着温馨的欢乐。
  春天的雨下的缠缠绵绵,淅淅沥沥的打着玻璃。从周末的早上一直延续到了晚上,我坐在沙发上蜷起双腿看书,玫儿开着电视,却有些心神不宁。不断的按着控制器转台,还轻轻嘟囔着:“好烂的电视节目,没一个合眼的。”自从玫儿上次出差回来后,就一直如此,我敏锐的感觉玫儿有心事。
  “玫儿,你是不是有事情要同我说?”我瞥了她一眼,干脆放下手中书本,直接了当的询问。
  玫儿怔了怔,清亮的大眼里闪过一丝慌乱:“没,哪有什么事?小薇你好多心哦!”她故意挤出个灿烂笑容证明自己没事。
  “笑得好假哦,你该去照照镜子,哦,我想起来,你在镜子里是看不到自己的,怪不得不知道自己掩饰的多失败。”我淡淡把嘲讽丢过去。
  “噢~小薇你好刻薄!”被我说破,玫儿苦着脸,眉头都快聚到一起,好好一个美女,偏不注意形象。
  我伸个懒腰,掩口打着哈欠,:“玫儿,刻薄好过虚伪。同我还有什么事不好商量,也许能帮上忙也说不定。”
  玫儿欲言又止,我瞪她一眼,这个玫儿,有事也不同我说,真是不信任我,算了,既然她不愿意说,或许有难处也不一定,他们冥界那些事,毕竟也不是我能插手的。想到此处,顿时心平气和,随之浓浓倦意袭来,我道声晚安,就回房休息了。
  睡得迷迷糊糊,好梦正酣之际,突然觉得好象地震了,床摇地动,我顿时惊醒坐起,这才发现床已经浮上半空,仍在不断摇晃,玫儿在一旁笑意盈盈,掩着口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我怒视,咬牙切齿大叫:“玫儿,你干的好事。”
  她立刻知错,低眉敛目,轻抬手臂对着床往下一挥。床稳稳的回到原位,一等自己落地,我立即跳起身,去追打玫儿。
  玫儿边退边冲我露出讨好的笑,立刻求饶:“好小薇,我错了,原谅我一次。”
  余怒未息的我哼了声,睡意全消,没好气的坐回床上:“别说那只是为了好玩,说吧,有什么事情非得半夜把我吵醒。”我指着床头柜闹钟,时针才过零时。
  依着我对玫儿的了解,若不是有要事,她绝不会同我开这种玩笑。
  玫儿尴尬,嘻嘻一笑:“我就说小薇聪明嘛,什么事瞒得过你。”
  “直接切入正题,我的睡眠时间宝贵。”我佯装打着哈欠,不胜疲倦。
  玫儿顿时急了,过来坐我床沿,扯着我衣袖:“小薇可别急着睡,有事同你说。”
  我好整以暇,只是静静望着她,等她自己告诉我。
  可爱的玫儿垂下双目,纤白的手指在床单上轻轻划着:“你也知道前些日子我去广州那边出差了,工作忙的出乎我想象,最后一天,我去一户人家拘魂,哪知道那户人家竟然请了道士做法。”
  说道此处,她忍不住轻笑:“你都没看那道士好傻,上蹿下跳的象只猴子。世人说,阎王要人三更死,那会留人到五更。时辰一到,我就进去拘魂了,看那户人家哭天抢地的,我都有些不忍心,那魂魄反倒坦然的很,并无留恋的跟我就走。”
  “后来呢?”我忍不住问。
  她蹙起眉,带着点恼怒:“本以为事情就这么一帆风顺,我也好交差,哪知道那道士竟有些道行,对着我方向,冲我扔符纸,真是可恨。我倒也不怕他,只是不想伤了人,被阎王责怪,所以能躲则躲,能避就避。谁知道那道士紧追不舍,我在躲避时,与魂魄失散。”
  我啊了声,表示惊异。她轻叹口气“不能按时交差,我这个月算白干了。所以等那道士走后,我就一路沿途去寻找那魂魄的踪影。”
  “找到了么?”我有些为玫儿担心。
  她瞪我一眼:“那是自然,我带着魂魄交了差,又回去原处。”她顿了顿,瞟我一眼。
  “你回去寻那道士晦气?”我好奇。
  玫儿有些忸怩,支支吾吾:“也不是啦,那是因为……因为我看到了子辰。”
  “子辰?谁是子辰?”我追问。
  “一个,一个老朋友。”玫儿吞吞吐吐。
  我顿时了然,会心微笑“哦~~一个老朋友。”
  玫儿着急辩解:“小薇,钟子辰是我小时候的邻居,一向情同兄妹,后来他全家都移民国外才失散,没有音讯,我没想到会在这么多年后,在那样的情境下遇到他。”
  言语间她盈盈双目已经蕴泪,“世事沧桑变换,再见故人却已隔世,他唤住我,象从前一样,叫我小玫儿,可是他却老了,鬓间白发依稀,他问我,小玫儿,为什么这么多年我的模样一点没变?”
  我叹息,知道自己依然被活着的人怀念,那是种什么心情,幸福?心酸?或是百感交集?
  “那你告诉他实情了?”
  玫儿瞪我一眼,没好气:“难道我对他说,子辰,我已经死了,所以永葆青春,而且现在担任的工作是拘魂的白无常。”
  “哈哈。”我笑倒在床上,“那你怎么说?”
  “我告诉他,我是玫儿的女儿,名叫于小薇。”
  我呆了呆,醒悟过来:“那是我名字。”
  “借用一下而已。”她用很无辜的眼光看着我。
  好吧,借就借了,转念一想自己又没损失,便也气平。
  但玫儿欲言又止的态度引起我怀疑,“还漏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么?”
  “小薇,我就知道你会猜到。”玫儿一脸讨好的模样令我心悸,总觉得后面大有文章。
  “子辰说准备在回去德国前拜访我,我只好把你的地址告诉他了。”
  我放下心:“你准备借用我的房子招待他,没问题。”
  玫儿执我双手,神色郑重:“不,是你招待他。”
  “啊?为什么是我?你仍然可以冒充我招待他。”我大叫起来。
  玫儿叹息:“一来我没空,阎王要开例会,我走不开,再来,时间定在白天,我也不便出现。小薇,求你帮我一次。”她双眸含着恳求,企盼的望着我。
  “但我同你并不象啊?”
  “有6,7分象就够了,再说上次他在晚上遇到我,哪会看得清楚。”看来玫儿早有准备。
  “他若问起你呢?”
  “告诉他实话就好,小薇,你就帮了我这一回吧。”她殷殷的求着我。
  看她这么可怜兮兮的样子,我顿时心软:“好吧,只此一次,你同他约了什么时候?”
  她看了眼闹钟,面露微笑:“小薇,你还有7个小时的准备时间。”
  为了玫儿的自做主张,我不但一个晚上没睡安稳,星期天又得早早起身,收拾打扫一番后,时针已经快指向9点,我特意将头发披散下来模仿玫儿,并暗自祈求不要穿帮才好。
  当钟敲响后,准时传来敲门声,我镇定心神,深吸口气上前开门。
  一个五十多岁,虽已满头星星点点白发,却气度不凡得男子正站在门前,见到我,愣了下,“于……小薇?”
  我忙点头微笑,请他进来坐。
  “钟伯伯,请喝茶。”我将泡好得茶递给他。
  钟子辰是个很风趣得人,很快同我熟络起来,气氛顿时轻松。他同我谈起玫儿的从前,我没想到,玫儿小时候会那么顽皮可爱。
  “她那时候才6,7岁,跟着我去偷摘自家园子里葡萄吃,那时葡萄都还没熟,酸的她整个小脸都皱起来。她上学时经常丢三拉四的,总是要我跟在后头帮忙收拾烂摊子。后来她中学毕业,我因为全家移民的关系要离开,玫儿送我时哭得眼都红了,我也是舍不得走呢。”他呵呵的笑着,但眼眶里却含着泪“一晃就是几十年啊,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摧。。。”
  我同情的递过面纸给他,钟子辰道声谢接过,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让你看笑话了,人老了就容易想起从前,小薇,上次我问起你母亲,你说下回同我说,我今天下午就要坐飞机走,也该告诉我了吧。”
  “她……去世了。”我沉默片刻,终于缓缓说出玫儿的死因。
  钟子辰手抖了下,半晌无言,只是饱含沧桑的自语:“果然,上回遇到时我就有预感,果然是如此。”他低首拭去眼角的泪。
  “小薇,你和你母亲很象,能见到你,我也觉得高兴。在这么多年后,能遇到你也算是缘分啊。”钟子辰站起身,仔细的端详我一番后感慨的说。
  我附和着,不忍老人失望:“是啊,是缘分!”
  钟子辰抬腕看了下时间:“小薇,谢谢你招待我,时间不早,我也要走了。”
  我送他至楼下,诚挚的邀请:“钟伯伯,下次回国你再来我这里坐坐吧!”
  他显然有些感动:“谢谢你,小薇,你同你母亲一般善良可爱。”
  正要走时,他突然想起些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样东西放我手心。
  “有的习惯不管过多少年都是改不了的,好好保管起来,有些东西可是不能随便丢的。”他意味深长的笑着同我挥手道别。
  我低头看手心里的东西,那里静静躺着玫儿原先带着的拘魂链。
  一道亮光闪过脑海,“……我带着魂魄交了差,又回去原处……”,我终于明白过来,再也忍不住,一路大笑着跑回家里。
  春日的晚上,乍暖还寒,泡一杯菊花茶,看透明玻璃杯里素色裙瓣,袅袅婷婷渐渐舒展也是种乐趣。菊花茶就搁在书桌左手边,一任烟气淡淡吹息,而我舒适的将背靠着转椅,注视电脑屏幕,双手灵巧的敲打着键盘。
  “同一台机器说话也能这么投入?”玫儿将头搁在椅背,看了半天,很不解的发表见解。
  按ENTER键输入后,我得暇回应她:“现代人的可悲,同周围人虚情假意,隐瞒自己,却乐于对着电脑掏心挖肺,笑过,哭过,关机了便是另一面孔。”
  玫儿恍然大悟:“不就是同画皮一样么?”
  说起画皮,我打个寒战,小时候跟大人去看这个电影,吓得魂不附体,虽过了这许多年,却始终难以消除幼时的阴影,那会害人的鬼却披着美人的外衣,无人时却露出狰狞恐怖面目,把稚小的我吓得哇哇大哭,母亲只得带我离开电影院。
  我微微蹙眉,玫儿立时察觉,机灵的打岔:“小薇,那只是故事,其实冥界同人世间是一样的,但冥界的规矩可比人间严厉的多,所以,两界各行其事,少有越界。”
  “但,不也有紫苏一样会害人的鬼么?”我犹疑着,提出自己的困惑。
  玫儿脸色有些尴尬,嘻嘻笑着:“漏网小鱼,偶尔有之,不过,即使紫苏之流不也最终难逃冥界的责罚。人做事,天在看,不光是天,鬼神其实都看着,算着,到最后同你结总帐。”
  思索着玫儿的话,我还想问的多些,玫儿却推推我手臂,指着屏幕:“快看,百合在说她自己的事情呢。”
  今天我凑巧点击进入的是一个个人网站的聊天室,名叫回忆。聊天室的人不多,才5个,叶子,百合,空气,我,和昨日,但气氛却十分温馨。聊天室的主人叶子很别出心裁让进入这里的每个人说一段自己最难忘的回忆,然后叶子就自己带头先说了创立这个网站的过程,经历了许多心酸苦辣,甚至连女朋友都同他分手,但他通过这里也认识了不少朋友。
  接着是空气,他讲述了被相交十几年好友欺骗,令他投资失败,倾家荡产的事,令得聊天室的其他人都发出叹息,而百合是第三个讲述自己故事的人。
  “我是这城市中孤独的外来者,离开家乡,独自一个在这里生活,与周围人总觉得格格不入,平时寂寞了也无人可诉说,每次回到租的屋子,总是面对空荡荡的冷清,特别夜深人静,那种孤寂快把我逼疯。”
  众人皆无语,或许也能感受到她的悲哀,人同人有时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隔了肚皮不知对方的心是如何。
  “认识家凡纯是偶然,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刚敲过11点,电话响了,我接后才发现是个陌生人,刚想挂断,对方却焦急的同我说,他是因为太寂寞才随便拨了个电话,只想有人说说话,并无其他。”
  叶子感慨的说:“我了解这种感受,只想说说话,即使是个不认识的陌生人也好。”
  百合表示赞同:“是,我因为切身体会,所以没有立刻挂断,而是同他聊了起来,我知道他叫家凡,是个工程师,也是一个人独自漂泊在异乡,相同的处境令我们聊得很投机,我们约好下一个星期六再聊。然后,每个星期六他都会在11点的时候打来电话,他让我每个星期都有期盼,不自觉的想起他就觉得愉悦。”
  “后来呢?你们没有相约见面吗?”我总是忍不住想知道接下去得发展。
  “我们都没有提过,也许觉得彼此更适合做电话里的朋友吧。”百合顿了顿,才继续往下讲述“没过多久,我认识了存周,存周是个懂得照顾体贴我的男子,是那种在你身旁让你觉得安心,觉得有温暖感觉的男子。自从有了存周后,我渐渐冷淡了家凡,对他打来的电话总是敷衍几句就要挂线。我不想让存周知道这件事,我怕他会误解,存周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我不能冒失去他的危险。”
  一个女子有了爱人后,便是全心全意的对待,渐渐疏远不相干人,百合是个传统女子,这么做法并无不妥。
  空气做个鬼脸:“恐怕那个家凡不会这么容易善罢甘休。”
  百合打了个哭脸:“空气说的不错,家凡原本是每周六同我打电话,当我拒听之后,他每天晚上11点都打来,令我渐生厌烦,我同他好生商量,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不能再与他保持联系,但家凡却并不肯听,固执己见。”
  玫儿突然惊讶的啊了声。
  我回首看她神色凝重,眼睛一眨不眨,右手纤指轻轻敲着椅背,似乎想到了什么。
  “怎么了?”
  “我有点怀疑。”玫儿蹙起眉。
  “怀疑什么?”我好奇起来。
  玫儿突然松开眉头,微微一笑:“待会告诉你。”
  屏幕上百合的话仍然不断更新着。
  “家凡的骚扰令得我心力交瘁,整日精神恍惚,特别当存周在我家时几次接到家凡的电话,为了这件事不断与我争吵,并说要离开我,结果那天晚上,我忘了厨房里还烧着水,水沸腾后溢出把火苗熄灭,发生煤气泄漏,幸好我闻出味道,赶到厨房里去关煤气时,不知怎地竟会走火,厨房顿时成为地狱。我忍痛逃出了家门。”
  玫儿低低叹了声:“那不是意外。”
  “你怎么知道?”
  她不语,努努嘴,示意我看下去。
  叶子庆幸的说:“你没事就好。”
  好半晌,百合才悲伤说:“但我脸被烧伤,存周又离开了我,生不如死。”
  一直没有说话的昨日突然说:“不能共患难的,走了好,他因为你毁容而嫌弃你,离开你,难保将来不会因为其他事离开你。”
  叶子赞同:“昨日说得对,这样的人有什么好,怎值得你难过,该庆幸看清楚他真面目才是。”
  我也附和:“百合,为一个不值得的人而难过,是浪费气力精神。”
  “你们怎能体会我瞬间世界倒塌,再无任何希望可言的撕心裂肺,失去存周后,我的世界从此一片黑暗。我砸了房中所有镜子,我恨,恨家凡,若不是他,我怎么会到如此境地。我决意向家凡报复。”百合的言辞里充满了愤怒和偏激,她把自己的不幸都归结于家凡的身上。
  一个受到重大打击的人难免走极端,百合的心态我可以理解,但我不苟同她的做法。
  我刚想打上自己的看法,玫儿却伸手拦我,示意我看下去。
  “我不再拒听家凡的电话,而是假意说自己后悔,并希望见他一面,我要让他看到我现在的模样,让他害怕,让他后悔。家凡起初不同意,但经不起我一再的央求,终于还是同意了,我们约在天黑后的街心公园见面。”
  叶子十分惊讶:“你的做法未免过分了些。”
  空气叹息:“家凡想必是被你吓到了。”
  但百合的回答却出乎大家的意料:“不,被吓到的是我。”我瞥了眼玫儿,她却不动声色,似乎早料到了。
  “家凡见到我模样却并不害怕,也不嫌弃,反而对我说,他只在意我本身,容貌以及其他如何并无关系。”
  我惊叹一声,没想到那家凡却不是个俗人,百合真是看错人了。
  “我惭愧起来,想到自己的用心,哪里敢面对他。于是我逃走了,可是家凡不断的打电话来,我被他感动,可是至今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众人纷纷给她出着主意,让她勇敢面对家凡的感情。
  玫儿却冷哼一声,不屑的道:“漏网之鱼,小薇,等我一会。”
  只是眨眼间,玫儿已经失去踪迹,我觉得有些口渴,端起手边菊花茶,不料杯子一斜,失手把水撒了一身,于是赶快起身去浴室拿毛巾擦干。
  等我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屏幕上是深海小鱼游动的屏保,可惜了,没看到百合的回答。
  正准备重新连线,玫儿却出现我面前,笑意盈盈:“成了,顺利交差,小薇,今天还得多谢你才是。”
  我摸不着头脑,用疑惑的眼神看向她。
  玫儿冲我摇摇右手腕上的拘魂链:“那个百合啊,我可找她好久了,真是天意。”
  “恩?百合也是鬼?”
  玫儿撇撇嘴:“她可厉害着呢,怕男朋友离开她,所以给他下药迷昏了他,又在自己家里纵火,烧死了自己和男朋友。我上次拘魂的时候只拘到一个,她逃得不知踪影。”
  我惊呼:“那家凡呢?”
  玫儿噗哧一笑:“有趣的就是这里,她想跑去吓唬家凡,哪知道家凡是个盲人,看不到她的鬼模样,白费力气了。”
  “那她说得都是假话了?”我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都是鬼话,你也信。”玫儿突然捧腹大笑,笑得泪珠打滚,直不起腰来,连气都快喘不过来:“小薇……那聊天室……除了你之外……其他的……都不是人。”
  “啊?”我发出一声惊呼,不太相信的重新登陆那个网站,只见原先被我忽视的一行浅灰色滚动字幕缓缓滑过我眼帘。
  “鬼魂聊天室,欢迎冥界成员光临!”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到许多人,一些过客,一些伴侣,留下或多或少的印记。我很庆幸遇到玫儿,她的出现彻底改变颠覆了我的生活,我开始懂得感恩,懂得一切幸福都不是偶然,生活也许就是因为心态的改变而完全不同。
  4月4号是我生日,一个忙的几乎连自己都忘却的日子。手机短信声响起,我打开才发现是朋友们发来的祝福。
  “小薇,因为有了你的存在,我和路桐才有了幸福。我感激上天赐予你出生,祝生日快乐!朱槿”
  “生活是喜剧或悲剧,看结局才知道。小薇,我祝福你的生活是一场热闹的喜剧,生日快乐!佳荷”
  佳荷,朱槿,她们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但她们始终记得我这个朋友,看着短信,心底闪过一股暖流。
  隔壁座位的铃兰不时望着办公室门口,似乎在等待些什么,神态焦急,我瞥见,不由暗自好笑,想必是等老公家伟来接下班,所以才坐立不安的。
  “铃兰,时间还早呢,别急嘛。”我故意指指时钟,笑话她。
  铃兰脸一红,有些娇羞:“小薇,你就会取笑我。”
  离开5点还差10分,因为是周五的缘故,同事们开始收拾东西,陆陆续续的下班走了。铃兰的神态更显焦灼,连眉头都蹙起。
  我正想安慰一下铃兰,家伟魁梧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手里抱着个大纸盒,径直向铃兰走来。
  “怎么才来啊,都快下班了。”铃兰有些娇嗔的责怪着。
  家伟憨厚的笑着:“路上堵车,没办法,不过总算及时赶到。”
  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还真是令人羡慕呢,我在旁微微笑着。
  铃兰从家伟手里接过盒子,打开来,从里面抱出一只白色的小狗,眼珠黑黑,神态温驯,可爱的要命。她眉眼弯弯走到我身旁,将狗放入我怀里:“小薇,生日快乐!”
  我惊讶的合不拢口:“这,是送给我的?”
  铃兰挽着家伟手臂,巧笑嫣然:“是啊,小薇,你一个人住我担心你会寂寞,养条狗给你做伴比较好。”
  小狗在我怀里动着, 我摸着它小小的脑袋,它则柔顺的依着我。
  “铃兰,谢谢你。”我由衷的感激。
  铃兰偎着家伟,洋溢着幸福和快乐:“小薇,我们是朋友,不必说些见外的话。希望我的礼物能让你过一个快乐的生日,早点回去吧。”
  我只能点头,朋友的这份情谊让我感动的几乎说不出话。铃兰冲我调皮的做个飞吻,挽着家伟离去。
  看着怀里小狗,我喃喃说道:“叫你什么好呢?我希望能够快乐,就叫你乐乐吧。”小狗眨巴着眼睛望着我,似乎并无异议。
  为了把小狗顺利带回家,我特意叫了辆车回去。乐乐很乖巧,在车上一动不动,也不发出声音,蜷缩在纸盒里象团小雪球,惹人喜爱,我不时的去看看它,摸摸它,乐乐闭上眼,似乎很享受我的抚摸。
  下车的时候,我把纸箱搬下,司机要找我钱,我顺手把装着乐乐的纸箱放在地上,腾出手去接钱。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太快,令我来不及反应,一个小男孩从我身旁经过,踢倒了纸箱,乖巧的乐乐从纸箱中跑了出来,然后一溜烟的向附近的街心公园跑去。
  我只呆了呆,立刻拔腿去追。但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气喘吁吁的我在周围找了一番后,竟然怎么都找不到乐乐的踪影。
  “阿姨,对不起。”闯祸的小男孩也喘着气跟我跑过来,低着头向我道歉。
  看着他内疚的模样,我怎么能责怪他:“没事,丢了就丢了吧,也不全是你的错。”
  小男孩有些如释重负的样子,:“谢谢阿姨。”
  “你倒挺懂事的,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听了我表扬有些腼腆的摸着脑袋:“聪聪,我叫张定聪,爸爸说就是一定聪明的意思。”
  挺有意思的小孩,我摸摸他头发,俯下身对他说:“聪聪,我相信你一定是个聪明孩子,天快黑了,早点回家,可别让妈妈爸爸担心。”
  小男孩低头嘟囔着:“才不会呢!”
  找不到乐乐,虽然有些懊恼,但事已至此还能怎样,我一路走着想怎么同铃兰交代,回头时看到聪聪还在原地,我忍不住笑着同他挥挥手道别,远远的,他也同我挥手。
  回到家,玫儿正在准备晚饭,我欣然上前帮忙:“不过是个生日,不用准备什么。”
  玫儿眉头蹙起,眼里含着疑问:“生日,你生日是3月27号啊,怎么会是今天?”
  我顿时醒悟,同她解释:“我被发现的那天是4月4号,因为不知道我确切的出生日期,所以父母就把那天当作我生日。”
  玫儿眼里闪过一丝歉疚:“小薇,我……”
  我摇头:“过去的,既然无从改变,何必非要耿耿于怀,为自己找麻烦?你毕竟是关心我的,那就够了,不是么?”
  “小薇,你实在是个聪明的孩子,谢谢你。”玫儿释然的开怀。
  吃过晚饭,正在吃水果,父母也打电话过来祝福。
  “他们真的很关心你。”玫儿有些酸意的说着。
  我心情愉悦起来:“多些人关心还不好么?至少我也同样关心你。”
  玫儿眼神清亮注视我片刻,终于嘴角慢慢扬起,连眼眸里都是笑意。
  “汪~汪~”不知哪里隐隐传来狗叫声。
  “谁家的狗这么晚了还乱叫,真没公德心。”玫儿懒懒的倚着沙发,对着电视乱按控制器。
  是啊,谁家的狗……等等,我顿时跳起来,乐乐,一定是乐乐。
  我对玫儿抛下一句:“我去去就来。”就飞快的跑下了楼。
  一个白色的雪球正在离我不远处的地方蹲着,我轻轻叫着:“乐乐,过来。”
  小雪球反而跑动起来,这回可不能让它逃了,我立刻就追,它竟然又跑到了白天失踪的街心公园那里,而且一直跑到了里面放置运动器材的地方。
  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正想定定神喘口气,小雪球突然不动了,呆在那里冲我汪汪大叫起来。我慢慢的向着小雪球走过去,尽量不惊动它,快要靠近的时候,发现那不是我的乐乐,小雪球的两只眼圈和尾巴都是黑的,而我的乐乐则都是白色,正有些失望想离开,突然察觉灌木丛里黑黑的一团阴影,那是什么?
  好奇的我拨开灌木,不由一惊,是个孩子,头撞在一块石头上,血留了满脸。我急忙把孩子抱起来,三步两步冲到街上,拦了辆汽车就送附近医院。
  在急诊室外等待的时候,我打110报了警,希望能尽快找到孩子的父母。
  半个小时后,孩子从急诊室被推出来并送入病房,医生一边摘口罩一边庆幸:“还好送的及时,否则流血不止的话,孩子连命都没了。”
  我松了口气跟进病房,发现病床上躺着的竟是白天看到的小男孩聪聪。还真是有缘,一天会遇到两次呢!我无奈的摇头,低头发现手上脏兮兮的,于是去洗手间把手洗干净。
  出了洗手间,刚要进聪聪的病房,推门的刹那,看到刚才的那只狗正趴在聪聪的病床上,听到我推门声响,警觉的抬起头,看到是我,竟然感激的冲我点着头,狗也懂人情呢。
  走廊那边传来喧哗声,我回头探望,只片刻,再看病房,那狗已经无踪影,我好奇的蹲下身看床底,什么都没有。那狗竟消失的无声无息,我惊诧的眨着眼,不能置信。
  “你蹲在这里干什么?”一个身着套装的女子没好气的冲我说,另一个穿西装男子则硬从我身边挤了过去,焦急的来到聪聪床边,握住了聪聪的左手。
  我回过神,赶快起身。
  “聪聪,你没事吧。”女子也三步并两步赶过去,握着聪聪的右手,眼圈立时红了,轻声的询问着。
  似乎感受到父母的关切,聪聪呻吟了一声,缓缓睁开双眼:“爸……爸,妈……妈,你们不要吵架好不好?”
  女子凝泪连连点头:“不吵了,爸爸妈妈再也不吵了,聪聪说什么,我们一定听,之源,你说是不是?”
  男子也忙不迭答应:“聪聪,爸爸妈妈已经和好了,以后我们一家人都和和气气的,再也不吵架了。”
  聪聪的小脸露出个纯真可爱的笑,很是欣慰的样子。
  我悄悄的打算从病房退出,护士刚巧推门进来,“她可是你们儿子的救命恩人,如果不是她送的及时,你们儿子可就没命了。”
  夫妻两个满脸感激,对着我不断道谢,我顿觉不好意思:“其实,我是被一只狗吸引到那边,才发现聪聪的。”
  “什么狗?”小聪聪眼睛亮了起来,对我询问。
  “一只眼圈和尾巴黑色,其他部分都是白色的狗,同我的乐乐。。。”
  不等我说完,夫妻两个面面相觑,异口同声的叫出:“那是熊猫。”
  熊猫?我不解的望着他们。
  “熊猫是聪聪以前养的狗,我们怕耽误他学习,就把狗送到他奶奶家,结果熊猫因为太想念聪聪,就跑出来找聪聪,没想到快到我们家时,被一辆急速驶过的摩托车给撞死了,聪聪刚好在窗边,亲眼目睹了熊猫的死亡,为这他还伤心了好久。”聪聪爸爸同我解释。
  “我刚才梦见熊猫了,它是来和我告别的。”聪聪突然有些忧伤的看着窗外,好象能看到什么似的……
  走出医院的时候,已经快0点了,我看到医院门口蹲着一只狗,黑眼黑尾。
  “熊猫”我禁不住叫出声“你是来道别的,是么?”
  熊猫走近我,我蹲下身,它望着我低低的呜咽着,黑眼珠里似乎蕴涵亮光与无限留恋,然后它头也不回的转身向后跑着,瞬间消失不见。
  又是雨天,我撑着伞慢慢走回家,听着雨滴打在树叶上沙沙的声响,在这夜色中更显得静寂,晚风吹来,微微觉得有些寒意,虽然是春天,但雨后温度下降了不少,一件薄薄的羊毛外套似乎不能抵御寒冷,连撑着伞的手都觉得有些冰凉。
  借着路灯昏黄的光,我抬腕看到手表上时针已经指向9点。下班时候,佳荷打来电话,约我吃晚饭,许久不见的佳荷消瘦了些,却更显清丽。
  “吃素的功劳。”佳荷温婉的解释。
  佳荷的身上多了些什么,一些让我觉得安心,宁静的东西,更有着一种看透世事的睿智。
  “小薇,人世间的一切,许多事情都无能为力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受命运的给予,无论幸福与快乐,痛苦与悲伤。那些,都只是一瞬罢了。”她淡淡总结着“经历其实也是种收获。”
  我深深望着佳荷,这个卷卷头发一向活泼的女子,突然间能悟得如此透彻令我吃惊。
  佳荷看透我的想法,秀气的眉毛一挑,突然笑了:“别被我唬住,小薇,说和做并不是一回事,若真到那境界离成佛也差不多了。”
  和佳荷得一席谈,给我许多触动,我边走边回想着佳荷的话。
  “你好。”一个低低胆怯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
  没有心理准备的我被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穿素色衣裙的女子,脸庞端丽,正紧张的拉着自己的衣角,拘谨的想努力挤出个微笑。
  本能的,我看向她的下面,她立时察觉,不安向后退了一步。
  “我,我……”她已经紧张地说不出话来。
  我叹息,运气太好了吧,总能遇到此类事情。
  “到楼上去说吧,我有些冷,到屋子里暖和些。”我提出建议。
  她怔怔看着我,似乎不置信自己的耳朵:“可以吗?我可以上去?”
  寒风吹来,我瑟缩了下脖子:“跟我走吧。我叫于小薇。”
  “我知道,我听过你名字。”她怯怯的终于露出笑容“我叫珊瑚。”
  珊瑚始终静悄悄的跟在我身后,令得我要不时回头看看,担心她是否会跟丢。我都出名到这个地步了么?连随随便便一个陌生鬼都知道我名字。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着。
  进门之后,玫儿躺在沙发上连头都不抬,只有一句懒懒问候:“小薇,回来的好晚。”但随即鼻子嗅嗅,立时跳起身“不对,有灵魂的味道。”
  珊瑚吓得躲在我身后,不敢吱声,身体微微的颤抖着。
  “珊瑚别怕,她是纸老虎,嘴硬心软。”我安慰珊瑚。
  玫儿瞪大眼,象看怪物一般看我,好半晌才惊异的指着我:“小薇,你有乱捡鬼魂的怪癖。”
  我自顾自进厨房为自己泡了杯热茶,热水顺着喉咙下滑到胃里,才觉得自己身上逐渐暖和起来。
  “说的不错,你就是我捡回来的第一个鬼魂。”我提醒她。
  玫儿顿时噎住,眨巴着大眼,辩解:“那怎么同?你忘了紫苏的教训?”她说道此处,不自觉的抚摸着右腕上的拘魂链。
  珊瑚敏锐的察觉她意图,一声惊呼,到我身旁求救:“小薇救我,我心事未了,还不能就此离去。”
  玫儿希奇的望着我,嘴角露出讥诮:“小薇,你脸上是否刻着有求必应四字?”
  这个玫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刻薄,我不满的白她一眼,看向珊瑚时,她已经泣不成声,泪珠成串滚落,显得楚楚可怜。
  我向来见不得人哭,看到人掉泪就会心软:“你先别哭,不把话说清楚,怎么帮得上你呢?”
  珊瑚偷偷瞥了眼玫儿,欲言又止。
  “我的拘魂名册上没你,暂时也懒得动手。”玫儿没好气的说道。
  珊瑚一边抹泪一边同我倾诉:“小薇,我想请你去梧桐路213号找一个人。”
  “谁?”我好奇。
  “正廷,我丈夫。”
  我了然的点头,几乎可以预料到故事内容。
  “你告诉他,保险箱的密码是722515。如果取了里面的钱,把一部分给我哥哥寒炜”珊瑚殷殷的对我嘱托。
  为什么你不去告诉他?”
  珊瑚苦笑:“他看不到我。”
  原来是件这么简单的事,我立刻应承下来,玫儿却看起来有些不放心,悄悄附我耳边:“小薇,你明天傍晚6点之后去,我随你一起去看看,若那珊瑚想搞什么鬼,我立刻拘了她。”
  第二天,下班之后,我直接赶到了梧桐路213号,因为下雨的关系,天色很早就黑了,路上行人稀少,玫儿已经带着珊瑚等在阴影处。
  我冲着她们微微颌首,按响了铁门上的门铃,那是间独门独户的别墅,半天后才有人开门。
  “找谁?”一个中年人冷眼看我。
  “我找范正廷,有要紧事。”
  中年人冷冷一笑:“都说有要紧事,进去吧,也不差你一个。”
  眼光看向玫儿处,但却空落落。“我在你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悄悄在我耳旁说着,我顿时安心向里走去。
  推开门的瞬间,顿时被里面的情境吓了一跳。里面一团狼藉,还有两个人在大打出手,而且身上皆已经挂了彩。
  穿白衣的男子抹了下鼻子里流出的血,咬牙切齿:“范正廷,你是为了钱同我妹妹结婚,如今又害死她,我饶不了你。”
  而穿深蓝色衬衫的男子则一边按着额头上伤口,一边冷哼一声:“寒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来得真正目的,还不是想从珊瑚的遗产里分一份,好偿还你那些赌债。而且珊瑚也不是我害死的,是她自己蠢,不自量力去救跑到马路中间的小孩。”
  寒炜脸色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我的天,珊瑚的亲人都是些什么人?我不由暗自为珊瑚不值,偷偷向旁看去,珊瑚眼里已经盈满泪水,一副看起来伤痛欲绝的模样。玫儿轻轻叹息一声,满是怜悯的搂住珊瑚肩膀。
  我暗自摇头,望向珊瑚,目光询问的看着她是否仍需要我帮助。珊瑚重重点着头,点头的刹那,泪珠不断纷纷坠落地面,象是暗夜里的星星,失望的从天空掉落到地面。她双手合十,对我做出祈求姿势。
  客厅里的两人仍自不断互相谩骂:“你别妄想独吞保险箱里财产。”
  范正廷不屑的道:“如果能打开保险箱,我早就走了,你以为我会呆在这里等你寻衅,我也急等着用钱。”
  真是丑恶的不堪入目,我看不下去了。完成珊瑚的嘱托便快走吧,免得我当场吐出来。
  “我知道密码。”我冷冷的望着他们。
  他们两个顿时呆住,对视一眼后,异口同声问道:“你是谁?”
  “你们不需要知道我是谁,我是受珊瑚所托才来的,她连死了都不能安心,还牵挂着你们,而你们的这种行为真是令人心寒。”我再也忍不住,大声斥责他们。
  听到我斥责,他们也忍不住低下头。
  我叹息一声,同他们还有什么可多说,真浪费我时间:“密码是722515。”
  又是异口同声:“那是我的生日。”,旋即看到两人面面相觑后的失落神情。范正廷无力的坐倒在沙发上,喃喃自语着:“珊瑚,珊瑚,你毕竟还是念着我啊。”一滴泪从他眼眶滚落。
  寒炜则双手抱头,号啕大哭起来:“珊瑚,我……我……”
  珊瑚含泪露出个笑容,轻轻走到范正廷身旁:“正廷,保重自己,用我留给你的钱好好开创一番事业。”接着又来到寒炜身旁,微微叹气:“哥哥,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还了赌债好好生活吧!”虽然明知他们看不到,听不到自己,她仍留恋的看着他们,依依不舍的渐渐退到门外,我与玫儿跟了出去。
  玫儿正想去拉住珊瑚,谁知珊瑚闭上眼,再睁开眼时神态已然轻松,漾起个祥和的笑意:“ 人世间许多事情都无能为力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受命运的给予,幸福与快乐,痛苦与悲伤,其实不过一瞬间。”
  我一怔,这些话好熟,似乎哪里听过,正待细想,突然珊瑚周身发出耀目白光,光圈里的她眼神清澈,端庄安宁,“小薇,谢谢你,我现在已经彻底放下了。”她淡淡的笑意令人感觉温暖。
  接着光圈缩小成拳状,向着无尽天空飞去,瞬间不见踪迹。
  玫儿呆呆望着夜空,喃喃念着:“怪不得,怪不得名册上没她名字。”
  “什么?”我好奇的问着。
  玫儿突然笑了,眉眼成一弯月牙,望着我很是调皮吐舌头,“小薇,继续保持你的好习惯吧!”
  不等我反应过来,玫儿随着清脆的笑声已经消失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