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发生于福建省境内的非法私渡台湾活动始于1989年初,当时沿海地区个别群众私自雇船或购船私渡台湾,投亲靠友、打工赚钱,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非法私渡逐渐演变为两岸不法分子互相勾结,为牟取暴利而进行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近年来,私渡台湾活动日益猖獗,并呈现涉及省份增多、下海点增多、女青年增多的“三多”现象。从私渡人员分布地区看,参与私渡人员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外省人员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从私渡活动下海点看,已呈现由福州沿海地区向周边地区辐射的趋势,组织者开始选择福建省的厦门、泉州、莆田、宁德等沿海地区下海私渡台湾。从私渡人员性别比例看,女性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女青年被诱骗私渡台湾后多被迫从事色情行业,有些女青年还感染性病或怀孕生子。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已有40多名孕妇、60多名婴儿被遣返回大陆。
1月16日,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拘留审查所接收了今年第一批从台湾遣返回来的私渡人员。1月20日,笔者来到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边防拘留审查所,见到了这些历尽磨难、饱经沧桑的私渡女,王菲冒险海漂的噩梦家住福建省邵武县的女孩王菲,原在福州一家美容店打工。2003年1月的一天,王菲在福州市的一家酒吧认识了一个青年男子,由于谈话投机,两人很快成了朋友。男子问王菲:“想不想到台湾玩一趟?”也许被男子的风度所打动,也许向往台湾这一“人间天堂”。王菲爽快的跟着男子坐车来到了福州沿海的一个县城。当天晚上快9点时,王菲被男子押上一辆车,上车后才发现车上已坐了十几个女孩。这辆车将她们带到一片沙滩上,前面就是大海。沙滩上有五六位男子,吹起了一只救生阀,让三个女孩坐上,两个男子跳进海里,推着这阀子往前游,游了几百米,将三个女孩送上一艘等在那里的小渔船,而后折返回来,依次运送其他女孩。晚上10点多,小渔船开动了,开了两个多小时,海上有一艘台湾大渔船在等,王菲等又被送到大船上。十几个女孩被关在一个完全封闭的船舱夹层里,坐都坐不起来,只能躺着,没有地方大小便,只好在船舱里解决,粪便加上呕吐物的臭味,熏得这些姑娘差点昏过去。“我们都以为自己要死了,好几位姐妹都昏过去了,我们拼命擂船板,叫救命,上面那些人用脚猛跺船舱,恶狠狠地说:‘再叫,就把你们扔进海里喂鱼!’在海上走了一天二夜,第三天凌晨两点到了台湾新竹,船一靠岸,就有人掀开我们的船舱板,十几个男人围上来,我们这才知道这是那些蛇头在卖我们,我因为长得比较好,被一个台北的‘老板’看中,在那一船人中间,我卖价最高,27万新台币。台北‘老板’见面就告诉我,抓紧时间接客,还清27万台币后,你就可以自己赚钱了。”
王菲2003年1月16日离开大陆、2003年7月5日在台湾被抓。她说:在台湾的这半年多,我没有见过太阳,“老板”说我没有身份证,在台北街头一出现就会被抓,我整天被她关在屋子里接客……2004年1月6日,我被遣送回来,在台湾整整一年,我没有上过街。
王菲在台湾处理中心过了半年的日子,她说:那里的每一天在我看来都是阴天,没有自由,没有尊严,谁都能呵斥你,谁都能罚你,在里面我才真切地体会到自由和尊严的重要性。
陈宁宁的悲惨遭遇
四川女孩陈宁宁也是这样被骗到台湾的。在基隆港上岸后,她被台北一位开“应召站”的老板以23万元买走。这位老板没有任何营业场所,只有一部电话一辆车,七八个小姐就住在他家旁边的一间小屋里。
陈宁宁到台湾后的第二天,老板就安排给他“开苞”。老板开车将她送到台北的一家酒店,她哆哆嗦嗦一进屋,就被两个赤身裸体的大胖男人给抱住了……几个小时之后,她被扔到车上。此时,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狠心的老板又把她拉到了第二个酒店……当老板拉她到第三家酒店时,她哭着求老板让她歇歇,老板喝道:“你不赶紧做工,何时才能还清钱,何时才能开始自己赚钱呀。”
陈宁宁到台湾的第一个月,共接客400多次。和她同屋的一个东北妹更惨,刚满16岁,做人流手术的当天就被老板用车送去接客,结果昏死过去。老板怕负担医疗费,就去报警,说发现了一个没有证件的大陆妹,台湾警察把这个小姑娘抓走了。
吴燕主动投案逃离魔窟
19岁的吴燕,家在福州市闽侯县,由于家境贫寒,初中没念完就辍学了。她在工厂做过车间女工,在酒店当过服务员。上班后她在外面结识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经常在她面前吹嘘说台湾有多么好,在台湾钱有多么好赚,并且说自己有门路能帮她弄到台湾找份工作。当时吴燕每个月几百元的工资只够自己生活,根本没有剩余的钱寄回家里,涉世未深并且赚钱心切的她轻易地相信了那位朋友的话。那位朋友说现在出去可以不收她一分钱,到台湾赚到钱后再还他20万台币就行了。吴燕没有跟家里人商量,就跟随蛇头偷渡来到了台湾。到了台湾后,她才发现,原来她那位朋友跟她说的所谓的工作就是做“坐台小姐”,而她的生活马上被完全被控制起来,每天都有人寸步不离地看管着,还逼着她去接客。一开始她坚决不从,可招来的却是毫无人性的拳脚相加,她几次想逃跑,但每天都被人看得死死的,一点机会都没有。后来她想,为了能逃出去,只能先答应老板,等他放松对自己的警惕后再伺机逃跑。于是她就开始勉强接一两个客人。老板见她开始“工作”了,便渐渐对她放松了管制,不再派专人整天盯着她。每天,老板派司机开车将她送到客人指定的地点,接一个客人一般是40分钟,司机就在车里等她。有一次,她对司机说想要在附近买点东西,司机便让她去了,她就借机到警察局投案自首了。吴燕对笔者说:“我以前怎么也没想到会走上这条路,是被骗到台湾后走投无路才不得已做出这样的选择,这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抹不去的污点,我痛恨那个骗我到台湾的人,痛恨在台湾逼良为娼的那群恶棍!我现在只希望自己可以慢慢忘却这段伤痛,过平静的生活。”
小青两次踏上“不归路”
2002年5月,19岁的小青只身来到福州找工作,几天下来,她跑了许多地方却未能如愿。正在无助之时,一位名叫阿豪的男子来到了她的身边。阿豪在与小青套近乎的过程中了解了她的苦衷,便许诺帮她找一份工作。
由于不太了解阿豪的为人,小青对他的许诺没有太当回事。不料第二天,小青便接到了阿豪的电话,说有人愿意介绍她到台湾的酒吧当服务员,月薪为3万元台币。阿豪还神秘地说,这是一个“淘金”的好去处,你可千万别错过良机。
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台湾情况一无所知的小青顿时被阿豪的甜言蜜语所迷惑。她以为到了台湾就可赚到大把的钞票,有了钱就可以过上好日子。
2002年6月5日,小青被一位陌生的男人带到福建沿海的某港口,登上了一艘等在那里的小渔船。上了船小青才发现,船上还有十几个同船的“乘客”,清一色是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在海上漂流了一天二夜,渔船驶进台湾基隆港。
船刚靠岸,就有一帮男人围上来,掀开船舱板,迫不及待地“看货”讲价。上岸后,小青与七八个女子被台北一位开“应召站”的老板以20万元台币买走,并被安顿在他家旁边的一间小屋里。
小青到达台湾后的第二天,老板就安排她接客,她听完后如同五雷轰顶。在大陆的时候,阿豪说好了是让她来当酒吧服务员的,眼下的事与阿豪所说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一气之下,小青昏倒在地。身体虚弱的她在病榻上整整躺了7天。
她的身体刚刚恢复,老板的太太就迫不及待地对她说:“你得赶紧‘开工’,在短期内还清我们为你付出的20万元台币,只有还清后才能开始自己赚钱。
2002年6月21日,小青在赶往接客的途中遇上了巡逻警察,被送到了大同拘留所。一个多月之后又被送到新竹处理中心,在那里,她被关押了半年多时间。
2003年2月18日,小青被遣返回祖国大陆。回到家中的小青与其他遣返者一样,受伤的身心得到了一丝慰藉。但“与众不同”的是,一股莫名的惆怅却袭上了小青的心头。她认为,折腾了半天,自己不但赚不到一分钱,就连台湾“老板”的私渡费还未还清。
都说吃一堑能长一智。按常理,经过了一番磨难的小青,本该吸取教训,检点自己误入歧途的原因,以免重蹈覆辙。然而,刚回来一个月的她却于2003年3月25日再一次踏上了贼船。这一次,渔船尚未靠岸,就被台湾“海巡队”截获,小青也因而再陷囹圄,直到今年1月16日才被遣返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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