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老农民,以收废旧品为生。一日收到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疙瘩,上面有铜块。老哥子想把比废铁值钱一些的铜块弄下来,就在院子里敲那铁疙瘩,没敲几下,那铁疙瘩就炸了,原来那是一枚旧炮弹。老哥子命大,被人送到了医院,躺在急诊室的过道里呻吟不止。
记者脚快,半小时不到,来了好几位。围住老哥子问,老哥子恐怕生下来就没见过记者,何况一下子还好几个,所以虽然疼痛,还是断续回答了不少问题——
那炮弹是什么时候收的,记不记得从什么人手上收的,你是怎么敲的,你知道那是炮弹吗,知道为什么不告公安人员处理,为什么还要敲炸弹呢?你以为锈了的炮弹就不会炸,但你想敲下一块铜来,却差不多把命都丢了,这值吗?
记者很希望得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结论来,“我糊涂啊,大家都要以我为戒”之类的。老哥子却不做声了,自顾疼去。于是记者们就不停地问,老哥子也不停地哼。最后终于犟不过,老哥子惭愧地说,“都是想钱的错,差点把命都送了”,记者们这才散去。
这个故事是前几天一个当时就在场的记者给我讲的。她说,这事情有十多年了,我当时刚进报社,可是真浑哪,哪里在乎这个老人的伤和生活实情,就知道要写稿,写出篇能见报、有社会意义的好稿子来。
今天看《中国记者》第3期,广西李春华先生在他那篇没有上目录的短文里讲了一件事,看起来比上面这件十多年前的事又有“进步”。李先生在文章里说,近期某省电视台播出一条新闻,一所农村小学欢迎辍学两年的14岁女学生重回课堂。解说词说,这名女学生两年前不幸遭强暴,由于年幼不懂事,怀了孕也不知道,不得不生下来一个孩子,并因此辍学。话语间,镜头就对准了这个女孩,那个女孩则趴在桌上抽泣。新闻还没有完,记者又到了女孩的家里,拍到这个女孩与她的孩子在一起的镜头,似乎要证明报道属实,绝对不是乱编的。
新闻是正义的事业,然而在这样的新闻中正义又何在呢?让一个被炸伤的老人做一个“我糊涂”的现身说法,报道一个不幸的幼女重归课堂,都似乎是有积极效果的,何况记者在这样的报道中也十分敬业。然而当事人的感受难道可以因此而被忽略吗?正义事业首先要以合乎正义的方式去做。当一个老人处于被炸伤的痛苦之中时,记者为着发稿而逼出一个“现身说法的教训”,并不是正义的做法,只不过是“写稿”的个人利益在起作用,而且这种个人利益借着“稿件见报可以教育人民大众”这个貌似的“大正义”来实现,使得伤害过程更加蛮横无自省。一个幼女遭强暴后生下了小孩,一定要拿她重返学校来证明义务教育落实得好吗?她和她的家人是否希望被报道,报道置她的隐私与尊严于何地?
失实并不是新闻职业中惟一的恶。貌似客观的冷酷,貌似敬业的无耻,为了“正义”的目的而不正义地采访,为了“大正义”而伤害社会弱势人群的心灵,这类事情在新闻业中并不少见。而且,这类丧失新闻传播道德之耻不仅不会受到正视,反而往往被作为良好的素养而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