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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拿什么去拯救你,违章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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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天早晨的今日交通报道:一小奥拓近日在南二环主路撞死一横穿主路的行人。小奥拓司机被告知,按新的交法执行赔偿标准,令司机面临巨额赔偿。司机说:他没有超速,没有酒后,也采取了正当的制动措施,如此赔偿明显不公。我是在今天上班路上听到这一则消息的。作为一个开车人,新的交法对我触动确实很大,虽然自己原本已很小心,现在只能是小心加小心。但是,我不知道如果我遇上这种事情,巨额的赔偿会不会让我的家庭残缺,回不会让我的精神崩溃,我拿什么去拯救你,违章行人!新的交通法规固然强调保护弱者,唯物辩证法讲,事物是相互转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客观条件下,强势和弱势也是相互转化的。对于在天空中飞行的飞机,一只小鸟看似柔弱,却能使机毁人亡,这时,小鸟是强者;对于在水中游弋的鱼儿,一棵水草看似柔弱,却能毁掉鱼儿的家园,这时,那些风长的水草是强者。对于在封闭的机动车道上正常行使的汽车,面对一个突如其来的行人,汽车绝对是强者吗?不,试想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一辆汽车为避让这个行人而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会出现这些后果:车人均安全;行人死伤,机动车无恙;行人安全,机动车因紧急制动而横卧、侧翻、越过护栏、连环追尾……;最坏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时,是行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危害大还是机动车驾驶员对行人的危害大呢?显然是行人,因为他一个人毁危害众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这种人应该严惩不贷,而不是所谓的保护弱者。作为政府,其责任是建立公平有序的社会秩序,而不是转嫁社会矛盾。一个公平的法律,不应借保护某一方为名而显失公允!
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定的,所以一定要买第三者保险,为了自己和车辆的安全,该撞违章行人的时候就撞,反正有保险公司赔。
哪天没钱养儿子了,自己也去“弱者”一下。嘿!
引用:
以下引用ql游客在2004-06-15 23:02:26的发言
投票通过新交法的人有几个是自己开车去投票的?有人替他开着车呢!撞了人有人大替他赔呀!



非常赞同!
本身制订这部法律的人有几个是会自己开车的?都是坐着专车的吧。没有开车的人根本不知道在中国的路况上开车是怎么的一个惊心动魄,是不是隔离栏那边就会钻出一个脑袋,根本是防不胜防!说是体现对生命的关怀,又有几个这样的行人是珍惜自己的生命的?
其实,无论是开车的还是行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谁违规都应该服从法律的制裁,而不是把责任全部归于看似“强”的司机。
以强弱来分应该是这样的-夏利与奥托发生事故,夏利全责;夏利与普桑发生事故普桑全责;普桑与2000发生事故2000全责等等以此类推。呜呼!
也就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
撞死违章行人 探头拍下全程
不久前在北京顺义区西单路口,4名行人由南向北走来,但他们并没有走人行横道,而是在车行道内违法横穿。此时由南向北方向变成了红灯,可四名行人对红灯却视若无睹继续穿行,这时一辆面包车由西向东急驶而来,四名行人中有两名停下来,另外两人却选择了猛跑,结果被这辆车撞成了一死一轻伤。

 

  虽然面包车当时时速50公里/小时以上属于超速,但是交管部门最终认定,行人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四名行人没有走横行道

 

对于红灯熟视无睹
 

有两人停下了脚步,另外两人却采取了猛跑的方式。

 

一辆超速面包车撞上了两人。
 

一名女孩当场死亡,年仅23岁

 

肇事司机的签名
不久前在北京顺义区西单路口,4名行人由南向北走来,但他们并没有走人行横道,而是在车行道内违法横穿。此时由南向北方向变成了红灯,可四名行人对红灯却视若无睹继续穿行,这时一辆面包车由西向东急驶而来,四名行人中有两名停下来,另外两人却选择了猛跑,结果被这辆车撞成了一死一轻伤。


  虽然面包车当时时速50公里/小时以上属于超速,但是交管部门最终认定,行人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四名行人没有走横行道


对于红灯熟视无睹




有两人停下了脚步,另外两人却采取了猛跑的方式。


一辆超速面包车撞上了两人




一名女孩当场死亡,年仅23岁


肇事司机的签名
"车撞狗"到底算不算交通事故?交警在接到报警后是否应当受理?各地交管部门的说法也不尽一致。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条例,第一,车撞死狗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不予受理;第二,公路、国道上根本不允许跑狗,在公路上车撞死狗白撞,不应该赔偿。

   而石家庄市某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认为,在公路上撞死狗属于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构成的要素之一就是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狗作为其主人的私人财产,被撞死了可视为一种财产损失,事发当地交管部门的事故处理单位应该受理这起事故,核实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判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也曾作出解释:宠物被撞属于交通事故。据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法制室有关人士说,既然属于交通事故,那么在事故的处理中就要以责论处,而认定责任要看驾驶员有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过错。由于狗是牲畜,没有上道的权利,如果发生事故,它的主人就有过错;如果驾驶员没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过错,狗的主人就应负比较大的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