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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也别替刘翔瞎拿主意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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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运动以外最大的爱好是唱歌。刘翔以平世界纪录的骄人成绩夺取男子110米跨栏决赛金牌之后,有香港媒体已指出,刘翔有上镜条件,有些像李小龙,又有些像周星驰,肯定是加入演艺圈的好材料——8月31日的申江服务导报有文章说:演艺圈最能糟蹋人才,恳请演艺圈放刘翔一马,不要动他的主意。

  之所以要呼吁演艺圈不要打刘翔的主意,
乃是刘翔有更重要的任务,因为他在田径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带头作用,他可以利用自己成名带来的影响力,带动年轻一代投身于跑步项目。2008年,除了刘翔自己能继续称王以外,更希望到时能有中国人参加其他诸如100米、200米的赛事。这愿望能否实现,就要看这次刘翔夺金之后掀起的“刘翔效应”。这个呼吁,为中国的田径计,自然大义凛然;为刘翔计,亦是情真意切,因此理所当然地能引起舆论的共鸣。确实,对刘翔而言,心无旁骛地投身“跑”的事业,至少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最明智最理想的选择。但是如果因为媒体说了一声刘翔有上镜条件,就断言演艺圈要打刘翔的主意,并且指责“演艺圈最能糟蹋人才”,这就难以服人了。

  演艺圈怎么就最能糟蹋人才呢?如果演艺圈果然最能糟蹋人才,那么“广告圈”又如何呢?奥运期间,电视台一直播放由他和滕海滨演出的汽水广告,但做了广告,不也没有耽误他成为“栏上飞人”吗?倘若有朝一日刘翔真的投身演艺界并且成为一颗光彩夺目的“天皇巨星”,那也问样是了不起的成就。至于眼下,且不说演艺圈是否要拉刘翔“下海”,即使真的这样做了,也属于正常的商业运作,并不违法。更不必说,“下海”不“下海”,主意还得刘翔自己拿。辩证法看问题要论外因和内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根据。因此,与其呼吁演艺圈不要打刘翔的主意,甚至指责“演艺圈最能糟蹋人才”,还不如相信刘翔自己能拿定主意。这个道理,不仅对刘翔,对其他功成名就的“奥运之星”们也同样有意义。

  
[作者于09-05 13:09:09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