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骚怪论:荒唐的家政服务——陪睡?!
“据新华日报报道,最近,扬州市某家政服务公司推出了一项服务———陪睡,顿时引起轩然大波。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推出的陪睡业务,其实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的同性别之间的服务。
该家政公司经理陈顺强说,现在不少老年人是一个人过,白天还可以找老朋友聊天喝茶,下下棋、打打拳就打发过去了,到了晚上一个人独守空房,说话的人都没有,睁着眼盼天亮。为此,他们想到了开展陪睡业务,主要服务对象就是老年人。如果有年轻人需要也可以提供服务,是男性为男性、女性为女性服务,服务员每天晚上7点到雇主家中,雇主想聊天就聊天,雇主想睡觉就陪雇主睡觉,第二天雇主起床服务结束,一个晚上10元钱。
对陪睡可能产生的隐患家政公司也有考虑,他们要求应聘的陪睡服务员有身份证,还要进行体检,办健康证,文化程度在小学以上,招聘后的人要在派出所备案。据介绍,目前该家政公司已经招聘了30个陪睡服务员,24女6男,年龄在40岁至60岁之间,大多是下岗职工。陪睡业务从这个月初开始推出,平均每天要接20个以上的电话,上门咨询的人也络绎不绝。
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使是同性之间的服务,也有可能出现同性间的性骚扰、性侵犯或者性交易。而一些资质不够的家政公司则可能“挂羊头卖狗肉”,暗地里从事色情服务。(力莹信焕)”(这是一段报道摘录)
最近几年,家政服务业在政府的支持和从业者的努力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全国各地还创造了一些合情合理合法的名牌家政服务,这些家政服务业不但为政府分忧积极地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难题,减少了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同时也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可以说家政服务业正朝着健康良性的规模化产业发展。但是,扬州市某家政服务公司推出“家政陪睡”就难以让人理解,因为,“陪睡”这种敏感的道德认同很难与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文化融为一体,也就是说,不论你以什么美好的愿望和借口推出“家政陪睡”,都不能脱离或者超越中国国情,更不能以“创新”的名义打法律的擦边球或穿越法律的空白地带。
“家政陪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社会的毒瘤——嫖娼卖淫和国家禁止的淫乱陪侍活动,在当今道德溃败和金钱至上的社会环境下,利益冲动有时会让人失去理智,道德与法律都可以视而不见抛之脑后,谁又能保证“家政陪睡”是干干净净的呢?即便是扬州市某家政服务公司推出的是同性陪睡,也未必能被中国国情所接受,因为同志(同性恋)式的忌讳在当今中国国情下,仍然是道德忌讳和反对的主流,扬州市某家政服务公司推出的是家政陪睡难道不是太超前了吗?万一发生不必要的丑闻,难道不是对苦心经营的家政服务业重重一击吗?在缺乏诚信的社会现实下,其后果完全有可能早知如此悔不当初!
与“国际接轨”的诉求是把双刃剑,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民族风俗、道德认同和具体国情,“陪睡”有可能符合别国的国情,但未必就符合当今中国的国情,即便“家政陪睡”有他的合理性,也需要得到相关法律开绿灯,但在中国现今法制还不健全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家政陪睡”并不值得提倡,而且必须进行遏制,不要让趋于上升势头的家政服务业因“家政陪睡”造成的恶果毁于一旦,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望家政服务业一路走好!!
2004-11-25
★优秀,是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