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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信为何牛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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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国,电信行业完全称得上是一个不正常的行业。比如网友们所说的电信行业一个小科长就可以拿远超国家领导人的收入,比如电信服务中的诸多霸道作风……更为令人遗憾的是,社会各界对电信行业的怨声可说得上是天长日久了,而电信的霸道却依然故我。为何这种状况就是改变不了呢?这一点,让作为中国人的我们“很受伤”。  
 
来源:新华网
呵护小草,爱护绿地!
国家,你管不管?    
 
   1月18日,新华社南京分社的记者讲述了一个故事,让我按捺不住,虽然涉及的金额只有区区40元。

   南京一所培训中心的教师沈先生偶然发现,他的一部不常用的手机,莫名其妙地多出了北京一家公司的“君临天下”信息服务费,从7月份开始收费,已经扣了5个月,每月8元,共计40元,而他根本不知道接受了这项服务,更别说享受!经过多方了解,才知道原委。联通公司告诉他,有一类信息服务,开始时不收费,但如果你不读该信息,不发送代码过去取消服务,对方就将你的沉默视为同意订阅该公司的服务了。沈先生觉得很冤,打电话给提供信息的这家公司,得到的答复出乎他意料。记者是这样叙述的:“‘君临天下’的小姐在电话里答复却也很有‘君临天下’的气势:‘如果你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可以去法院投诉!’”此话从何说起?谁要求你提供服务了?

   垃圾邮件,以及垃圾电子邮件,在全世界都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它们像一大群一大群的不速之客,天天死皮赖脸地挤进你的家门。但迄今为止,我所知道的垃圾邮件还只停留在讨人厌这个层次上,像“君临天下”这样的不速之客,主人不明确拒绝,他就擅自打开抽屉拿钱的,还闻所未闻。拿了人家的钱还理直气壮,冷冷地告诉受害者“你可以到法院投诉”,更是闻所未闻。其设计之巧妙,也令人啧舌。他知道你没法控告他,因为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况且,他已经在垃圾邮件的最后一句话里交待清楚了,如果你不需要这项服务该如何做,你自己不做,那怪谁?谁让你讨厌垃圾邮件,一见不相干的代码就删除?所以,责任全在你自己!这好比他在你每天的必经之路上做好了一个绳套,他在绳头上写一行小字:“如果你不想死,请绕行”。你自己不拿放大镜去看那行字,就冒冒失失钻进去,吊死了,他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因为他已经有言在先,是你自己钻进去的。我惊异于国人的“商业头脑”,居然一不小心就超越了发达国家而跃居世界第一。可是,中国人在这样处处陷阱的生存环境里,活着也实在太累太累了。

   40元钱对许多人来说确实是算不了什么,起码比我安装宽带后没有立即更改密码,莫名其妙地在9周时间里被索去600多元超时费来算不了什么。但是,沈先生还是觉得冤,尽管冤,他还是选择放弃交涉。因为在我们国家,遇到这类事情绝对是求助无门的,没有一个部门会解决他的问题,费时费力,到头来劳而无功不说,还惹一肚子气。“君临天下”的态度是君临天下;联通公司可以从中分利,乐观其成,不会采取什么技术措施来保护用户利益;公安部门呢,没有死人,它才不管呢;工商部门,总理没有说话,上级也没有布置,他们也懒得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是没有牙齿的老虎,他们还指望媒体能使上劲呢。那么,谁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谁来整治不法商人?只有国家。老百姓不指望国家还能指望谁?沈先生就是这么说的:“这些信息服务商所以这么猖狂,这种‘消费陷阱’所以能‘屡试不爽’,可能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消费者不会为了这区区几十元的信息服务费,费时费神费力去投诉吧。他们真太了解消费者的心理了。但难道对于这样坑人的信息服务商,国家就没有什么办法治治他们吗?”

   中央正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而整顿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处处陷阱的社会,还谈什么和谐?!群众对电信服务的怨言已经不少了,可以说是不绝于耳。政府有关部门不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必须采取行动。起码,你应该通过新闻发言人向群众作出解释,你们认为这样的事情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如果不合理,你们准备怎么做,有什么困难等等。这就叫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现在,全国正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我热切地期待这项教育活动能起到作用,但同时也不抱过高的希望。有一些共产党员的病已经很沉重了,对他们来说,不是保持先进性的问题,而是保持人性的问题。回到这件公案,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电讯公司,甚至“君临天下”的商人(他们中有的人可能是共产党员,因为我党有7000万成员),能表现出先进性来,给沈先生以及其他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回答,那也算不枉轰轰烈烈地搞了这项活动了。

 
 
来源:新华网
电信收费为何不能精确到秒去月租?  
 
 
   只要装了电话,不管用不用,每月都要固定地交纳20多元钱的“月租费”,如果超过一段时间不交,还会被“销号停机”,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在哪里?日前,这层窗户纸被北京市人大代表李铁军给捅破了,他认为,既然“自来水厂、热力公司、供电局不收月租费,电信部门同样不该收。”(1月26日《新京报》)  

   电信部门对此事的解释是,他们要用这笔钱来作“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我们暂且假定他们说的是真的,但这里潜藏着的一个不公平就是:每个电话用户对电话的使用频率是不一样的,普通用户和商务用户的使用频率之间的差距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从公平交易的原则出发,应该是谁用得多,谁就应该多出钱维护线路,电信部门为什么对他们实行“无差别待遇”,征收同样的“月租费”呢?这对那些很少使用电话的用户来说,不是太不公平了吗?  

   其实对于类似“用户线路”这样有许多利益主体共同享用的“公共收益”的情况,在经济学上已经有很成熟的理论进行分析。其理论模型被称为“联合公共产品模型”。这一模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利益主体合作的结果,除了产生一个共同的收益外,还产生出针对不同利益主体的有区别、可分解的私人收益。也就是说,最后的产出不是不可分割的“纯粹公共产品”,而是既有公共收益,又有私人收益的“联合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各利益主体就应该根据各自收益的多少分别负担产品的成本。而实行“无差别待遇”,让收益多的利益主体搭收益少的利益主体的“便车”,很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从技术的层面来讲,按使用频率的高低来收取用于“用户线路的日常维护”的费用,是毫无问题的。具体来讲就是取消“月租费”,同时适当提高通话的费用,计时收费完全可以精确到秒。实际上,李铁军代表在建议中所列举的“自来水厂、热力公司、供电局”等,正是按照这一原则行事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既可以使电信部门不至于无钱维护线路,也可以确保遵守“消费者所交纳的费用应该与其所享受的服务对等”这一基本的市场原则,两全其美的好事,电信部门何乐而不为呢?  

   电信部门的消极态度,让人怀疑:那收取的“月租费”或许根本就不是为了用于“线路维护”,或者只有很少一部分被用于“线路维护”,而大部分都作为部门利益被电信部门收入囊中。若如此,电信部门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剥夺用户的问题就更当引起人们的关注。
 

来源:新华网
顶,顶,顶.我们贫下中农坚决不答应.